林聰賢要求重啟蜜月灣環評 環保署:依法有據就重啟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中廣新聞網)
媒體報導,宜蘭大溪蜜月灣成為財團的專屬海灘,恐成為下一個美麗灣。宜蘭縣縣長林聰
賢也表達反對立場,要求環保署必須重起環評。環保署則回應,要重起環評必須依法有據
,而且通過環評當時,宜蘭縣政府和環保團體並沒有太多反對聲浪。另外,在當時的環評
結論,也載明開發單位不能私自占有海灘。(余曉涵報導)
有媒體報導,宜蘭大溪蜜月灣靠近海邊,但財團卻預計興建旅館和別墅,讓蜜月灣成為財
團的專屬海灘,恐怕成為下一個美麗灣。宜蘭縣縣長林聰賢也表達反對的立場,認為海岸
是公共財,是全民所有,不該成為私有化,要求環保署依照目前的交通、環境狀況和社會
期待重啟環評。
環保署則回應,蜜月灣開發案早在民國九十二年就通過二階環評,但當時宜蘭縣政府和環
保團體並沒有太多的反對聲浪,並且在環評結論也有載明「本開發案不得阻礙民眾對海岸
的公共通行權與親水權」。環保署綜合計畫處處長葉俊宏表示,重啟環評必須要有法律依
據,只要依法有據,環保署都會接受。
葉俊宏說:「今天政府機關對民眾申請案,要去增加任何的負擔和義務,都要有法令依據
,所以宜蘭縣政府可以指出說,我們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該要求開發單位做什麼事情,
我們都可以接受。」
葉俊宏也指出,蜜月灣的開發單位並沒有拿到開發許可,所以環保署也無法要求開發單位
提出環境差異變更案。葉俊宏進一步表示,只要宜蘭縣政府不發出開發許可,開發單位就
不能進行任何的建設。
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40709/KIWKYTDLYCMM.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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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是92年就通過環評 當時的縣長是DPP劉守成不是呂國華
現任縣長林聰賢的當年的政見也是重啟蜜月灣開發案
個人反對開發蜜月灣
不過DPP撇得一乾二淨的嘴臉也實在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