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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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國安會秘書長有權視察情報機關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今天(9日)表示,組織法明文規定國家安全局「隸屬」於國家
安全會議,國安會要監督國安局,幕僚長當然有權力視察所屬單位。
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前往國安局督導的情報機關及視同情報機關聽取相關國安事務簡報,
被外界批評。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今天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與「
國家安全局組織法」,都明文規定國安局「隸屬」於國安會;國安會既然要監督國安局,
國安會秘書長作為行政上的首長,要去了解整個業務,「很正常、天經地義」。
廖元豪說,國安會是幕僚機關、行政機關,既然是獨立機關,幕僚長當然有權力視察所屬
單位,就像教育部的主秘,可以視察教育部所屬各個單位一樣,而「秘書長」權責比「主
秘」更大。
廖元豪說,很多人誤解,會以為國家安全會議只是一個「會議」,而不是一個機關,另者
,國安會秘書長會被理解成「秘書」,處理行政庶務,但國安會有秘書處,秘書處長才是
從事行政庶務。秘書長(Secretary-General),一般來說就是行政上的首長。
廖元豪表示,總統雖然是國安大政方針的決策者,但在「組織」的關係上隔了一層。以軍
職為主的國安局,作為專業的執行單位,可以進行指導協調;但在「文人統制」的憲政概
念下,國家安全會議就擔任一個重要的連結。
至於外界批評聲浪,廖元豪認為,「以前這樣做的人都不會被批評,近來外界批評不斷,
就因為是金溥聰」,但他也表示,目前制度如此,「不喜歡這個位置應該去調整組織法」
。
3.新聞連結: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120455
4.備註:
廖老師出擊,誰與爭鋒
附錄廖老師投書在中時的原文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709001524-260109#disqus_thre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