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8790784.shtml
太子集團負責人、萬泰銀行前董事長許勝發等人被控涉背信罪,
遭起訴求刑10年案,台北地院上午宣判,合議庭變更起訴法條,
改依刑責較輕的違法授信罪,判處許勝發1年徒刑,減為6月徒刑,
當時擔任萬泰銀副董事長的許勝發兒子許顯榮,被判5月,許的大
女兒許娟娟被判4月徒刑,萬泰銀監察人楊錫洲也只判4月徒刑,都可易科罰金。
許勝發等人被控以超貸等方式挪用萬泰銀、萬泰票券超過50億元,
涉嫌違反銀行法,台北地院審理5年,今天宣判。許勝發、許顯榮
父子,已於案發後,在民國96年9月,辭去萬泰銀行職務,完全退出經營階層。
至於同案被被訴的萬泰銀董事王紹慶、胡建助、審查部經理吳上滄、
黃明雄,及萬泰票券董事長鄭世津、總經理張李榮雄、副總經理劉五
湖、經理張金水,全部獲判無罪。檢方認為,許勝發以「借新還舊」
的手法,不但拖欠原有的巨額貸款,還造成萬泰銀與萬泰票券的重大損失
,許勝發與許顯榮、許娟娟都是萬泰銀行與票券的董事,掌控准駁貸款的
權限,嚴重侵害股東權益。
不過台北地院審理後,變更原起訴較重的背信罪,改依法定刑度為3年以下
的銀行法違法授信罪,只判處許勝發1年徒刑,由於適用96年罪犯減刑條例
,減為6月徒刑,許勝發的兒子許顯榮、女兒許娟娟,也都可以易科罰金。
【2014/07/08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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