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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嬰洗澡遭燙傷 家屬控醫院卸責
【中央社╱台南12日電】
2014.07.12 12:18 pm
台南市一名葉姓女童出生後洗澡時,遭醫院護士以熱水燙傷,家屬認為院方卸責,今天到
醫院拉布條抗議,院方希望理性和解。
葉姓女童於今年5月19日晚間在台南市大安婦幼醫院出生,40分鐘後由黃姓護士洗澡時,
遭攝氏60度的熱水燙傷;院內楊姓醫師發現後以女嬰疑患罕病「泡泡龍症」,開出轉診單
轉送成大醫院。經確診為燙傷後,才接受適當治療。家屬認為院方有嚴重疏失,雙方多次
調商後沒有達成共識。
葉姓女童的父母親、祖母等親友一行數十人,上午到醫院門口拉白布條、舉牌及女嬰被燙
傷的放大照片,大呼抗議口號;認為醫院有疏失在先,後來把責任推給護士,又不願意對
女嬰後續的醫療照顧負責,要求院方出面說明白。
葉姓女童的媽媽表示,大安婦幼醫院在事件發生後曾承諾會善盡女嬰的後續醫療照顧責任
;但在女嬰出院後,認為已恢復建康、不用植皮,只願支付女嬰的醫療費、車馬費,其他
責任都推給黃姓護士。經協商後仍只願賠償新台幣30萬元,那以後若有併發症或燙傷留下
的疤痕等永久性傷害該怎麼處理?
女童的媽媽表示,院方很多醫師和工作人員都是為人父母者,希望他們能將心比心。多少
賠償金都沒有辦法弭平對女童的傷害,也未向醫院提出鉅額索賠,現在爭取的是要院方遵
守承諾,負起以後的醫療照顧責任。女童家屬準備向醫院提出告訴。
大安婦幼醫院院長室專員胡妙吟表示,此件醫療糾紛是新進護理人員因經驗不足出現的疏
失,院方已再三向家屬及社會致歉,並尊重家屬依法究責的權利,配合現行合法管道進行
調解。但家屬至今未提出告訴,也拒絕經市府衛生局或調解委員會等管道調解。
胡妙吟指出,在院方與家屬協調過程中,有家屬代表曾提出3000萬元賠償,還對醫師有
言語及肢體動作等恐嚇行為;院方有誠意圓滿解決此事,但希望家屬能回歸理性溝通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