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級 薪資給與俸額 專業加給 合計
高考三等/特考三等 24,440元 18,910元 43,350元
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 25,435元 20,790元 46,225元
普通考試/特考四等 18,445元 17,830元 36,275元
初等考/特考五等 11,635元 17,710元 29,345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10月3日勞動2字第1020132068號公告略以:
修正「基本工資」,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15元,自中華民國103年1月1日生效;
每月基本工資為新台幣19,273元,自103年7月1日生效。
1.時薪制人員:自103年1月1日起,約定時薪不得低於115元。
2.月薪制人員:於103年1月至6月約定之月薪不得低於19,047元;
自103年7月1日起約定月薪則不得低於19,273元。
不是不景氣,是你不爭氣
更新一下,我貼的是一般行政薪水
接下來看一下以五等來說,29345元的工作內容
1.一般行政管理:含一般綜合性行政業務及管理方法之處理與改進等。
2.公共關係:含對外關係之溝通、協調、聯繫及新聞發布等。
3.通譯:含訴訟案件開庭傳譯、法官履勘傳譯及司法行政文書業務等。
4.文書處理:含工作計畫與工作報告之彙編、公文之收發、繕校、印信典守、登記、檢查、稽催及文書資料登記等。
5.速記:含應用簡單文字或特定符號,為語言記錄等。
6.議事:含會議規範研擬應用、議程編排、議事資料蒐集、紀錄製作、議事文件撰擬整理及議場事務處理等。
7.事務管理:含辦公物品、公務車輛、辦公處所、宿舍、集會、工友及員工福利之管理等。
8.物料管理:含物料目錄與管理章則之編訂、物料之驗收、登帳、儲存、保管、包裝、發放、調撥、盤存盈虧、交運、提運、廢料利用、剩餘物料及呆料之處理等。
9.財產管理:含機關財產之管理、調撥、租借、投保、洽賠、勘查與報廢及房地產契據憑證之保管與登記等。
10.倉庫管理:含倉庫之管理、貨物進出倉登帳、堆裝、保管、收授手續與契約文件簽訂、倉位分配調整、倉儲貨物清查、整理與催提、損耗貨物、無主貨物與地腳品處理、各項報表編製、倉庫運用效率及使用費率調查統計等。
11.採購:含工程定作、財物之買受、定製、承租、勞務之委任或僱傭等之詢價、招標、比價、議價、決標、履約、訂約與驗收、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採購、違反採購合約案件之處理、廠商異議及申訴之處理等。
12.出納:含現金、票據與證券之出納、保管、解繳、登記及彙報等。
13.打字:含各種文件之繕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