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sel ( )》之銘言:
: ※ 引述《bbbsss1986 (看到我等於看到鬼)》之銘言:
: : 大家好,不知分類要放暴卦還是問卦
: : 所以選了問卦
: : 小魯的弟弟,目前任職龍潭科學園區某公司
: : 近日 小魯的叔叔過世
: : 是非常突然的,叔叔待我們情同夫親
: : 預訂7/30出殯
: : 所以我們都將請喪假出席
: : 但小魯的弟弟回來說
: : 老板不準他請喪假
: : 只準他請事假
: : 原因是
: : 因為老板沒親眼看到
: : 懷疑這訃聞的真實性
: : 是說請事假也是可以拉
: : 但明明勞工局就有規定
: : 請問有喪假不能請只能請事假的八卦?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6
: 第 3 條
: 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
: 一、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
: 二、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
: 假六日,工資照給。
: 三、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
: 給。
: 你可以叫勞動部把叔叔加進去,如果老闆還是不給你請
: 可以去找蘋果爆料
我倒比較care天數的問題
有些人跟兄弟姊妹感情極好 只有三天真的不夠吧
即使自己再另外請 至少也要請個五六天
如果再走不出來的 可能就不只五六天了
問題是 鬼島的公司有可能 讓你特休或事假連請這麼多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