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邱毅前年在政論節目中,指稱高雄市政府在市長陳菊帶領下,紅包文化盛行,企
業投資若想行政程序加快,「很簡單啊!紅包拿來」。陳菊認為名譽受損,憤而提告求
償。最高法院認為邱毅針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善意評論,並無侵害陳菊名譽,今判陳敗
訴定讞。
陳菊不願回應邱毅案,高市府發言人、新聞局長丁允恭指出,判決結果令人失望,邱毅
的不實指控已逾越「合理評論」範圍,去年底邱毅與林瑞圖也因地勇案相關不實指控而
被判決有罪,「指花為蕉」的抹黑者們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判決指出,前立委邱毅2012年2月在中天新聞《俠客開講》節目中,批陳菊市府團隊要
求投資企業送紅包、請喝酒等,導致企業不願至高雄投資。隨後又在TVBS《2100掏新聞》
節目中批評高雄「到了陳菊手裡,很多企業走掉了」、「各個關卡、很多人都會給你伸
手(要錢)。」
陳菊認為邱毅言論已侵害高雄市政府與她個人名譽,提告求償並要求邱毅登報道歉。邱
毅辯稱相關言論是依據法院判決與新聞報導的弊案,法院審理後採信邱毅是針對可受公
評之事發表善意評論,並無誹謗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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