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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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竊試卷給兒子 監院促校送法辦
今年5月爆發台北市信義區某國中8年級學生,定期考成績竟突飛猛進,
學校排名從原本第30名一舉攀升到第2名,查出該名學生媽媽、
同時也是該校的英語老師竊印考卷,最後遭記一大過處分。
但監委調查後卻有不同意見,認為老師雖在竊取考卷後歸還,
然已將試卷影印,已實質獲取試卷內容,並讓其子獲取高分目的,
因此要求校方應將該師移送法辦。
此案5月爆發後,監委錢林慧君6月調查,完成調查報告後,昨獲監院通過。
錢林受訪時表示,校方不應該有官官相護的心態,且教育界本來就應該要有更高的
道德標準才是。她透露,經過與校方聯繫,原本未將該名老師移送法辦的校方,
已經在簽呈作業中。
錢林調查此案時,也曾找來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與台北市教師會的學者專家諮詢座談,
專家學者表示,學校或教育行政單位,遇到這樣的事應該要移送檢調單位偵辦,
不應該不送辦而逕為認定未構刑事責任,該名老師是否有竊盜或侵入住宅罪行,
應由檢察官依法偵辦,先確認行為,如其情可憫,可從輕處分,
但不能當作事情從未發生。
錢林在調查報告中也指出,該師竊印試卷行為嚴重失當,有損師道,
已無庸置辯,該師擔任神聖的教師職務,其所為是否還能符合社會對於老師
的期望與觀感,是否足為典範以教化學子,都待商榷,
因此要求台北市教育局本於主管機關的權責,應再衡酌妥適處理。
有專家學者在監委諮詢時明白指出,這名老師不應該再續聘,
該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作出任何決議,應有充分該當的理由,這件事不好好處理,
是對教育界的斲傷。(吳家翔╱台北報導)
3.新聞連結:
http://ppt.cc/qH4Y
4.備註:
偷竊不是公訴罪嘛? 怎麼學校碰到偷竊不移送法辦??
那新聞常看到一堆偷個飲料被抓去警察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