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延誤黃金3小時 「高雄市府不用負責?」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4-08-05 08:58:10
※ 引述《diego99 (誰是我的小天使?!)》之銘言:
: 我覺得這次的災害,
: 無論是怪花媽的黃金三小時無作為,
: 或者說廿四年前白賊允許埋設石化管線,
: 都不應該是檢討的重點。
: 如果要探討更深入的原因,
: 怎不問問當初住在那邊的居民,
: 有些人當時已經住了十幾年、廿年甚至是一甲子的,
: 為什麼明知道這麼多年後的那天會發生嚴重氣爆,
: 對於住家旁邊的埋設管線工程竟然不聞不問,毫無抗爭,
: 這黃金的廿幾年,那些居民毫無作為,
: 難道說一聲「我不知道我家下面有這麼恐怖的管線」,
: 就沒有責任了嗎?他們才是真正該賠償的禍首,
: 為何還要號招國民藝人捐款給他們?不值得呀!
: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08-05 09:01:00
白副變更地目為住宅區的吧
作者: teremy (鄉民代表)   2014-08-05 09:01:00
不一定比居民早唷!那邊算比較早期開發的地方~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4-08-05 09:06:00
那邊很早以前就有人住了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小天使?!)   2014-08-05 09:22:00
我30年前就住那裏了,只是國中時搬到三民區。所以住的更久的真的大有人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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