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og (A肉哥)
2014-08-05 11:33:52氣爆究責?高雄有法管理管線 行政院:是他訂的啊!
# 訊息來源:ETtoday 東森新聞雲(已獲得授權)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805/386184.htm
# 好讀原文
http://i.imgur.com/lpEwVaM.jpg
▲高雄氣爆現場凱旋路段。(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高雄氣爆後,管線管理究竟由哪個單位負責,中央地方踢起皮球。
經濟部強調,石油和天然氣業確實是由經濟部管轄,但丙烯屬石油化學材料業,
不受石油管理法規範。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5日更翻出高雄市的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
直指高雄其實是有法可以管理管線,「是他(高雄)訂的啊!」
台大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系教授謝志誠,曾質疑經濟部對於管線管理,有卸責之嫌。
經濟部次長杜紫軍昨日就回應,石油和天然氣業,確實是由經濟部管轄,
但丙烯屬石油化學材料業,不受石油管理法規範;還說高雄市政府擁有氣爆災區的3條
石化管線資料,卻忽略了李長榮化工在2007年8月併購福聚一事,導致部分資料遺漏。
但經濟部也坦承「石化管線的部分,目前沒有專法在管理。」
經濟部將管線管理責任指向高雄市政府,行政院也找出高雄市的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
詳細規定事前許可、施工管理,及維護計畫,像是第39條就指出,管線埋設人為機關或
公民營事業機構者,應於年度開始前,擬定年度管線檢測維護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並應確實執行。
孫立群表示,依據高雄市的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事前沒有申請,罰責是3萬元到10萬元,
違反維護計畫的話,則是2萬元到8萬元的罰款,仍未改善者可以按次開罰,
「主管機關其實是清楚的。」
另外,行政院昨日決議不訂定專法管理管線,孫立群也解釋,如果真的訂專法,
將導致有數十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他有幾十個公公婆婆都在管,沒有甚麼特別意義。」
更強調,行政院檢視了所有法律其實都涵蓋管線管理,
其實是有法可以管,「是他(高雄)訂的啊!」
# 備註
第103屆,踢皮球大賽開始囉!
作者:
cjhcjh (魂牽夢縈 牽腸掛肚)
2014-08-05 11:35:00世界杯會外賽
作者:
Riya520 (GO!!!!!!)
2014-08-05 11:35:00雷虎射門
作者:
s540421 (虫它虫它)
2014-08-05 11:35:00長年漏洞開始浮現
作者:
leron 2014-08-05 11:36:00就沒法可管阿..不然大陸氣爆都抓去關了..台灣老闆還在外面爽
作者: capazek (Jerry) 2014-08-05 11:36:00
雷獸射門
作者:
goodjeff (goodjeff)
2014-08-05 11:37:00參賽隊伍:李長榮化工、中油、中石化、高市府、中央
作者:
vintw (陽光好青年)
2014-08-05 11:37:00那明明就挖路的法...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4-08-05 11:38:00
K黨:我們先關心祖國震災吧
作者: club44 2014-08-05 11:38:00
給我推~
作者:
gg0079 (edr)
2014-08-05 11:38:00那石化管線就請廠商把總部設高雄 不設的就把管路挖掉吧
作者:
CTHsieh (唸書 ?~.~? 唸書)
2014-08-05 11:38:00狗泯洞都一個樣, 凡事都是別人的錯....
白痴哦! 道路挖掘管理, 是指挖路面的管理維護這些!
作者: ken170up (王城) 2014-08-05 11:39:00
這場足球賽什麼時候踢完啊
作者:
CTHsieh (唸書 ?~.~? 唸書)
2014-08-05 11:39:00全面執政全面卸責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4-08-05 11:39:00幹 卸責一流屁話一堆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4-08-05 11:39:00
會踢到馬囧下台 管線擺爛2年
作者: ct412133 2014-08-05 11:40:00
石油管理法不能管石油產物...道路管理法要管石油.這哪招
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 是管"路"而不是管石化管線.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4-08-05 11:41:00那沒有訂地方自治條例的縣市呢 ? 中央未免撇太清。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4-08-05 11:42:00自己定是吧?那沒申報的管線被挖到 1米罰一萬如何?
廠商不去維護, 市府可以用道路挖掘管理叫廠商一定要來挖?
作者:
KiSeigi (Kuroda.K.Masamura)
2014-08-05 11:43:00帽子戲法是單人進三分吧?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4-08-05 11:44:00事情發生了只會翻法條硬凹卸責 其他什麼也不做
道路挖掘管理有哪一條可以強迫石化業者一定要定期維護?
作者:
squrar (無垠的天空)
2014-08-05 11:46:00立專法就是要處理一堆人管的問題 不處理那下台去吸下面
作者:
waynedd (加西莫多)
2014-08-05 11:46:00如果經濟部真的這麼斬釘截鐵說是高雄市政府管的話..那就如
有喔 第29條 管線機構應確保所埋設之管線及其相關設施不影
作者:
waynedd (加西莫多)
2014-08-05 11:47:00推文說的..高雄市政府就要求石化業者..總公司不設在高雄就
作者:
waynedd (加西莫多)
2014-08-05 11:48:00埋管免談..總公司設在高雄後..再來談管線該怎麼走怎麼監督
..........請問下行政院的人是嶺納稅錢嗎...........
作者:
waynedd (加西莫多)
2014-08-05 11:50:00管線機構有十幾個..所以該是誰出面管??
作者:
ppttcc (ppttcc5566)
2014-08-05 11:51:00可以向業者徵收路權費用啊,以該公司營業規模而定這樣,管他總部射在哪
需要利用管道或管線之機關或公民營事業機構。但是問題來了 我們看到的法是最新版的 舊版的就不知道了1982年公布 可是陸陸續續修了很多次
我可以問一下地方訂的中央就不用管嗎?高雄獨立了喔?
像是最新101年版的 就只有要求要每年制訂計畫並回報市府99年版的 就還有要求要把檢測結果報請備查
作者:
Omara (奧瑪)
2014-08-05 12:04:00拿道路挖掘管理條例來卸責,行政院皮球會不會踢太大了?
說實在的 就算是歸市府管沒登記在案 跟沒保養的也抓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