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機車前踏板載狗 遭5警包圍

作者: atorneychien (追求完美與永恆)   2014-08-13 10:34:29
※ 引述《train60125 (少壯能幾時)》之銘言:
: 騎士:那你告訴我,我不能上公車、不能上捷運,我連自己騎車載都不行
: 條子:前踏板本來就不能載運東西啊
: 騎士:載運什麼?為什麼不能載運東西,你們都可以載器材,為什麼前踏板不能載東西
: 只是因為我家的狗坐在我的踏板上面,你要臨檢我
: 條子:因為你的摩托車踏板不能載運東西
: 騎士:這個理由太爛了啊,如果今天是我違規我就算了,我今天紅綠燈幹嘛幹嘛的
: 我違法就算了,我今天…我很莫名奇妙啊
: 騎士:你那個是法律規定,法律有規定前座不能載狗嗎?你翻這個法條給我看
: 前座不能載狗,你翻給我看我就認了
: 條子:前踏板不能載運東西
: 騎士:牠是東西嗎?牠是動物,牠不是東西,牠是狗
: 條子:牠在法律上也是一種物啊
原文恕刪
從對話逐字稿 不難看出
警察至少強調了三次【前踏板不能載運東西】
不曉得前踏板不能載運東西的法律、法規依據是什麼?
版上有沒有警察願意告訴我? 前踏板不能載東西的規定是規定在哪裡
不要再跳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 這個我已經知道了
而且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 沒規定禁止前踏板不能載東西
作者: rabbina (拉比)   2014-08-13 10:35:00
是的
作者: pl355 (未看先猜)   2014-08-13 10:35:00
警察都是大法官 可以自己解釋法條
作者: Q123223 (該減肥了)   2014-08-13 10:36:00
騙那些不懂的阿
作者: muscleless (小腹人)   2014-08-13 10:36:00
鴿子說要有光 於是就有光
作者: shinki5566 (企鵝)   2014-08-13 10:36:00
臨檢變勸導 痛毆改成拍肩膀 噴水驅離變成撒水散熱
作者: DIDIMIN ( )   2014-08-13 10:36:00
不要逼警察講出法源好嗎?還會告你妨礙公務咧
作者: cow9999 (cocktailwang)   2014-08-13 10:36:00
就是法條沒背好 攔到一顆炸藥
作者: hxhjerry (送葬銀幣)   2014-08-13 10:37:00
局長都能超越憲法了,基層超越法規命令很過分嗎?
作者: waiting0801 (動感光波逼逼逼)   2014-08-13 10:37:00
警察很糗阿,自己一直輪迴跳針 然後也說不出所以然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14-08-13 10:38:00
鴿子:為什麼仰寧學長可以超越憲法,我不能超越
作者: tommy421 (tommy421)   2014-08-13 10:38:00
啊就條子想搭訕要姓名查電話 人家不給約 惱了
作者: waiting0801 (動感光波逼逼逼)   2014-08-13 10:38:00
一位搞不清楚,增加到五位了 五位都還搞不清楚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08-13 10:38:00
警察局長都可以創立憲法了 小小法規算甚麼
作者: yourdaddy (你爸)   2014-08-13 10:38:00
警察水準差 連八家將都可以嘴過警察
作者: muscleless (小腹人)   2014-08-13 10:38:00
五顆鴿子腦 還是鴿子腦
作者: waiting0801 (動感光波逼逼逼)   2014-08-13 10:39:00
一條狗需要五位警察來關心,警察實在是....
作者: dkjolihi (虛心領教)   2014-08-13 10:39:00
就丟臉轉生氣啊 講不出所以然 硬凹 其他警察就像獅群
作者: kutkin ( )   2014-08-13 10:39:00
警察法律知識不足又不是新聞
作者: beryll ( 貝瑞貓 咪嗚咪嗚)   2014-08-13 10:40:00
請警察釋憲
作者: dkjolihi (虛心領教)   2014-08-13 10:40:00
想分一杯羹 看到小鹿班比很兇 還叫他告訴媽媽前請三思
作者: loveswim (我愛夏天)   2014-08-13 10:41:00
無限期支持警察領錢不做事專刁難小百姓
作者: xxxg00w0 (寒夜)   2014-08-13 10:41:00
學長都能超越憲法了 鴿子超越一下道安條例也沒啥
作者: dkjolihi (虛心領教)   2014-08-13 10:41:00
純粹就是臉拉不下來 頭洗下去 然後同事相挺
作者: blue80169 (綸大)   2014-08-13 10:42:00
某人會說他就是法。不容質疑警察意思是說以後狗都要塞進車廂就沒事了
作者: curtischang (永遠是多遠?)   2014-08-13 10:44:00
某局長都超越憲法了 底下的人自己造法也不意外
作者: smt963   2014-08-13 10:45:00
真是有夠閒~載條狗也不行逆~
作者: xxhunter (國導啦.......)   2014-08-13 10:46:00
條子直接說懷疑他是通緝犯 如果不是就說認錯人就好 為什
作者: ines1969 (ines)   2014-08-13 10:46:00
拉不下臉 一般來說民眾都會配合 結果遇到說不過人家
作者: jehow (疑)   2014-08-13 10:47:00
人民保母麻 怕你危險 跟老媽一樣煩而已 都是為你好啊
作者: killerken (踢了肯)   2014-08-13 10:47:00
方神都超越憲法了
作者: linzayin (展翼飛翔)   2014-08-13 10:48:00
沒有拍肩勸離算不錯了拉
作者: reaper8046 (Shepherd)   2014-08-13 10:50:00
五位警察,沒有一位講得出是第幾條有規定?
作者: curtischang (永遠是多遠?)   2014-08-13 10:50:00
警察是不是太多了 是不是該裁掉一些?
作者: garyyang36 (橋本)   2014-08-13 10:50:00
如果在車上的是藏獒,我看你們這些條子敢不敢勸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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