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燙傷嬰兒硬拗成泡泡龍 家屬淚訴醫院不聞

作者: chasswow0413 (Chass)   2014-08-22 18:07:04
黃大立委FB不久前的PO文
http://ppt.cc/MGDP
黃偉哲
約 1 小時前
今年五月時發生在台南的事件,婦人在某婦產科診所產下一子,並交由診所護理人員照料
,因疏失沒留意水溫過高,導致新生兒嚴重燙傷,身體有大面積起水泡,在此情況下,不
知是故意隱瞞抑或是疏失,診所醫生竟還誤認嬰兒罹患泡泡龍症,然後經轉診至大型醫院
時,才由專業醫師診斷判定是燙傷,而非是泡泡龍症。
類似案件,日前在新北市也曾傳出護理人員使用電毯不當,導致嬰兒灼傷,依據現行規範
對於護理人員照料嬰兒並無明確之標準作業程序,常導致新生兒陷入受傷高風險中。
台灣生育率年年下降,甚至已是全世界數一數二低生育率的國家,理應對於每個新生兒都
以最高規格來保護才對,衛福部應立即重視新生兒照護安全,並擬訂相關辦法與標準作業
程序,確保嬰兒在照護上之安全,藉以降低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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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絕口不提家屬醫院鬧事以及獅子大開口的行徑
下面是我的留言:
那能不能請黃委員幫家屬解釋一下,為何有正常法律途徑不走,非得要到醫院抗議鬧事甚
至對醫護人員勒頸動粗?
家屬至今也沒有公布女嬰出院後復原情況照片,從頭到尾就拿著被燙傷時的照片誤導輿論
,反而是醫院公布了復原照片,另外到底和解金三千萬到底怎麼回事,家屬到現在完全不
提,請問到底怎麼解釋?
作者: sixersai (鍵盤華生)   2014-08-22 18:09:00
提和解金是法律權利 你又不是法官 跟你解釋個屁
作者: xx60824xx (人生的本能 就是求生)   2014-08-22 18:09:00
申張權益臭了嗎
作者: sixersai (鍵盤華生)   2014-08-22 18:10:00
你哪位 怎麼不叫司法院長去你家解釋
作者: MaYingDog (馬英狗)   2014-08-22 18:12:00
我告訴你啦,這種案件拿三千萬根本剛好而已在台灣這還算仁慈了好嗎,死了的話就不用到三千萬了
作者: sul3vu86 (鳥俠)   2014-08-22 18:13:00
干你屁事 想紅是嗎? 還PO自己FB留言
作者: MaYingDog (馬英狗)   2014-08-22 18:14:00
這種肯定會留疤,你跟我說這種賠償不合理?顆顆
作者: YOYOGIVEME   2014-08-22 18:15:00
你如果有小孩這樣被燙傷醫院裝死你不會想抗議嗎
作者: MaYingDog (馬英狗)   2014-08-22 18:16:00
而且重點還是女嬰,長大之後會不會接受自己還很難說因為一開始疏忽造成永久傷害,這種賠償根本剛好而已如果你嫌不合理,去找法律版問阿
作者: wories (wories)   2014-08-22 18:20:00
三千萬叫還算仁慈喔? 等法院判決後看拿不拿的到一半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4-08-22 18:31:00
上法院講謝謝
作者: naitzu (有容乃大)   2014-08-22 19:10:00
燙傷已經是結果,但燙傷的過程是錢也買不回的,
作者: david213 (低調)   2014-08-22 19:21:00
推這篇阿 家屬太誇張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4-08-22 19:35:00
之前家屬一直去鬧但就是不肯提告,它們很清楚上法院過失責任大多會落在沒錢的護理人員,所以靠鬧事來逼3醫院跟醫師負「道義責任」。因為要求一次性的三千萬實在太誇張,遠超花錢息事寧人程度,家屬真的提告醫院才想歡呼吧,正式上法院後家屬就不能做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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