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立委FB不久前的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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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哲
約 1 小時前
今年五月時發生在台南的事件,婦人在某婦產科診所產下一子,並交由診所護理人員照料
,因疏失沒留意水溫過高,導致新生兒嚴重燙傷,身體有大面積起水泡,在此情況下,不
知是故意隱瞞抑或是疏失,診所醫生竟還誤認嬰兒罹患泡泡龍症,然後經轉診至大型醫院
時,才由專業醫師診斷判定是燙傷,而非是泡泡龍症。
類似案件,日前在新北市也曾傳出護理人員使用電毯不當,導致嬰兒灼傷,依據現行規範
對於護理人員照料嬰兒並無明確之標準作業程序,常導致新生兒陷入受傷高風險中。
台灣生育率年年下降,甚至已是全世界數一數二低生育率的國家,理應對於每個新生兒都
以最高規格來保護才對,衛福部應立即重視新生兒照護安全,並擬訂相關辦法與標準作業
程序,確保嬰兒在照護上之安全,藉以降低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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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絕口不提家屬醫院鬧事以及獅子大開口的行徑
下面是我的留言:
那能不能請黃委員幫家屬解釋一下,為何有正常法律途徑不走,非得要到醫院抗議鬧事甚
至對醫護人員勒頸動粗?
家屬至今也沒有公布女嬰出院後復原情況照片,從頭到尾就拿著被燙傷時的照片誤導輿論
,反而是醫院公布了復原照片,另外到底和解金三千萬到底怎麼回事,家屬到現在完全不
提,請問到底怎麼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