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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siping
Re: [新聞] 都更1坪換1坪 連柯各有主張
作者:
HD0621
(HD0621)
2014-08-23 23:34:06
什麼一坪換一坪,你以為台灣人這麼好打發嗎
我家老舊公寓社區大樓 (戶數約100~200戶)
喊都更都喊快7~8年惹
一堆建設公司來開協調會說明會 更本沒下文
一堆住戶的吃相超難看...
例如:
1樓說1樓比較貴想1戶換2戶+2車位,還要再貼他錢
頂樓說 他有頂樓加蓋 也想要1戶換2戶+2車位
另外一堆奇怪理由亂開條件的住戶都有
不然他們就要抗爭到底
結論就是
1坪換1坪對台灣人而言太少了拉
作者: infor (pty)
2014-08-23 23:36:00
這真的是事實
作者:
darren8221
(鯰魚)
2014-08-23 23:37:00
台灣人這樣下去也沒什麼救了(攤手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4-08-23 23:39:00
一戶是多大?..一坪換一坪和一戶換兩戶不違背..頂樓有沒有權狀?.. 有權狀的話爭取權益也沒錯..自辦都更本來就是住戶自己聯合起來想蓋新房子..
作者:
surfingbboy
(科科)
2014-08-23 23:40:00
我覺得連只是有人反應隨便開支票 和夜市電子商務一樣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4-08-23 23:40:00
人家住好好的幹嘛拆來給鄰居蓋新房子賺錢?..
作者:
moocow
(void)
2014-08-23 23:40:00
所以最好是放到爛 到時候讓建商低價收購
作者:
protoss666
2014-08-23 23:43:00
貪心的屋主沒有極限 等地震來一起倒吧
作者:
bigmimic
(支持漸凍人)
2014-08-23 23:43:00
自辦都更也是麻煩一堆!根本就喬不攏!看看台北市一堆海砂屋!還不是一樣死都不更新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4-08-23 23:44:00
有興趣者請讀讀都更中「權利變換」相關規定
作者:
bigmimic
(支持漸凍人)
2014-08-23 23:46:00
頂加按照現行法規的確是要賠償的!但要在某年以前的!一樓部分要鑑價!如果有商業效益!一點五倍是可能的!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4-08-23 23:48:00
都市更新的分回坪數正比於「更新前的房地價值」,若房地價值中,土地價值占大部分,房屋價值只占少部分,且加蓋者的土地持份沒有比較多(通常如此),那分回價值依規則來算也不會多太多了(往往要建商破格另外送坪數)
作者:
timer
(貓草買家請來信)
2014-08-23 23:57:00
樓上正解。玩都更,原土地持分及區位才是重點。
作者:
surfingbboy
(科科)
2014-08-23 23:58:00
想請問 .. 一坪換一坪做得到嗎?
作者: kenro
2014-08-23 23:58:00
頂樓有權狀其實並沒錯 但可以選坪數更大些 沒有變兩戶這種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4-08-24 00:02:00
一樓的價值本來就和樓上不一樣.. 用坪數去算本來就有BUG一樓的每坪的價值比樓上多很多..好幾倍都有可能..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08-24 00:02:00
一樓也要看哪種一樓...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4-08-24 00:03:00
如果1:1換到樓上本來就是剝樓下的皮給樓上賺..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08-24 00:03:00
而且每個人都想無限制的主張自己的房產價值的話那甚麼都不用談了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4-08-24 00:04:00
督更之後多出來的坪數建商可以賺幾億?..如果你們家裝潢付錢給裝潢工人以後裝潢工人還能把你們家切一些拿去賣..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08-24 00:05:00
不想被裝潢公司拿走坪數,很簡單,自己掏錢出來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4-08-24 00:05:00
你不會想討價還價嗎?.. 這不是所謂的無限制擴張..
作者:
moocow
(void)
2014-08-24 00:05:00
樓下聯合提告頂樓就好了 拆掉就沒得拿翹了LOL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4-08-24 00:05:00
如果你的合約是不付錢給裝潢公司,而用房地抵付的話...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4-08-24 00:06:00
可以先向銀行貸款拿錢出來.. 用容積率新建的戶數付錢..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08-24 00:06:00
不想掏錢又想裝潢,你不拿東西出來抵,當公司是NGO?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4-08-24 00:07:00
有不少成功都更的建案住戶都有賺錢也有分到錢..不是虧錢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08-24 00:07:00
可以啊,你可以去貸款甚麼的,但事實上操作難度就很高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4-08-24 00:07:00
都更分回坪數正比於更新前房地「價值」,而非房地「坪數」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4-08-24 00:08:00
本來自辦都更就是政府眼中沒有都更的必要的地方..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4-08-24 00:08:00
既然是「價值」,自然不是一樓1坪換樓上1坪的算法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08-24 00:08:00
當你自己出頭來整合住戶的時候你才會知道人性的貪婪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08-24 00:09:00
很多集合式住宅,連蓋個公用新雨遮都可以吵個一兩年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4-08-24 00:09:00
一個系統的總和的價值會增加的情況下裡面組員為何會賠錢?這是很簡單的數學/物理問題..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08-24 00:10:00
老舊電梯公寓不肯繳電梯維護費的先定義甚麼叫"賠錢"
作者:
moocow
(void)
2014-08-24 00:11:00
如果當地建商有插旗的話 會阻止居民自力都更的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4-08-24 00:11:00
你家付錢給裝潢公司裝潢,所以你賠錢了?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4-08-24 00:17:00
那容積率多出來的坪數呢?..為什麼有的都更會分給住戶?有的都更都算建商的?..那些多出來的坪數賣掉以後給建商之後還有剩啊..該怎麼分配?..政府有沒有一個規則?..就跟分遺產一樣..搞不定好歹也規範一個應繼分..政府又做了什麼?..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4-08-24 00:22:00
政府已訂定相關規則啊,所以我才說請讀都更「權利變換」規則中建商可分回的房地價值=工程費用+權利變換費用(含都更案的規劃費用、原住戶的租金補貼等)+貸款利息+稅+管理費用(這部分請仔細看清楚)建商分得坪數只能抵付這些費用,其他多出坪數需分回原地主
作者: cvnn
2014-08-24 00:31:00
樓上 政府有規定 但漏洞也很多 所以大家洗洗睡 別想太多
作者:
moocow
(void)
2014-08-24 01:07:00
樓上cvnn 才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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