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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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隱私撞上人命… 當活逮變成逃逸…
2014年08月27日 04:10
林郁平/台北報導
辦案分秒必爭的台中富商撕票案,由於該案是通保法修正後首件擄人勒贖案,刑事局昨坦
言,依通保法新規定,調閱通聯紀錄無法向過去透過平台向電話公司調取,必須向檢方聲
請,公文往來就會出現時間差,快則1小時,慢則恐怕要花1天的時間。
此外,警方過去可透過「涉案車輛監控查緝網」,追查歹徒在高速公路上行蹤,但收費站
被拆除、警方監控鏡頭沒了後,目前警方調閱高速公路的行車記錄及影像,都是直接向高
公局申請,急件最快1天才能回覆,無法即時監控,對案件偵辦影響頗大。
此次台中警方在接獲施家家屬報案後,從歹徒指定匯款的帳號是司機謝源信,一度懷疑謝
和施都是被害人。謝嫌驚覺作案失風後,獨自北返桃園高鐵站,將施的證件及信用卡和自
己的所有證件全丟棄在高鐵廁所。
清潔人員在廁所內撿到這些證件,交給高鐵人員轉知發卡銀行,銀行聯繫施的家屬,家屬
馬上向專案小組反應,才知道謝嫌在桃園,且只有他一人,始確認謝就是綁匪,接著根據
監視器一路追到機場,但為時已晚,謝已飛往泰國,被害人早被撕票棄屍。
資深刑警表示,通保法修正前,警方偵辦案件只需上層長官許可,就可進入警政署知識庫
的線上投單網,向電信業者查詢通聯紀錄。擄人勒贖案,警方雖可緊急先向檢察官聲請,
事後再由法院審核,但就算檢察官指揮偵辦,還是得派人跑趟公文,車程加報告都須多花
時間。
員警說,透過通聯分析可以掌握有無其他共犯和歹徒可能的位置,再結合高速公路及各縣
市警局建置的監視器車牌辨識系統,找出綁匪的經過路線及可能落腳藏身地點,但修法後
,所有動作「慢半拍」。
3.新聞連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827000487-260102
4.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