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國語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體育課縮水 美國家長怒告學校
一名美國家長因為孩子的體育課被挪為他用,一氣之下遞狀控告阿拉梅達學區,
和授課的體育教師,美國舊金山郡高級法院上個月底審理這宗案件。去年十二月提
出告訴家長的巴賓表示,雖然孩子已經長大,但對孩子當年讀書時體育課被借調,
還是耿耿於懷。
巴賓的律師德里斯科說:「很多學區忽視法律,教育官員嘴巴上常說體育課很重
要,卻不付諸行動,導致學生得不到足夠的鍛鍊。」
加州教育法規定,除午餐和課間休息外,學校必須給幼兒園到小學六年級學生,
每十天上兩百分鐘的體育課。
巴賓的提告,讓加州的體育教師忙碌起來,各學區紛紛要求學校體育課達到標準
時數,並繳交教學紀錄。加州教育部門也將檢查哪些學校的體育課「偷工減料」。
派屈克‧亨利中學體育教師馮維克表示,有些學校讓沒有教師證的助教上體育課
,或是沒有達到兩百分鐘的最低要求,甚至將體育課改成自由活動時間,部提供正
式的訓練。
附照片說明:
體育課對學生的身體發育很重要,學校必須重視。(美聯社)
3.新聞連結:
因為是看著103/8/28國語日報第13版直接打的,無法提供新聞連結。
4.備註:
a.這位家長還真帶種。(稱讚的意味)
b.透過訴訟的方式爭取學校正常上體育課,在台灣可不可行?
不論是透過行政訴訟,或是刑事訴訟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