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922648.shtml
撂英文搭訕女子被戳破 告人誹謗敗訴
萬姓男子以英文搭訕女子,還佯裝聽不懂中文,鄭姓男子不滿同行女友人被勾搭,上前
攔阻。萬離開後又找其他「目標」問路,鄭追上前警告,兩人口角。萬報警,稱遭對方
誣指是偷車賊,控告鄭誹謗;士林地檢署調查,發現「你偷別人腳踏車幹嘛?」這句話
是圍觀路人說的,非出自鄭之口,處分鄭不起訴。
鄭姓男子說,去年11月7日他在捷運士林站看到萬姓男子用英文搭訕他朋友,還作勢抱
人,他制止後對方才離開;但對方又以同樣手法找女生問路。
兩次搭訕都被鄭「破局」,萬質問「你在鬧什麼?」,並表示「我用英文還要跟你報告
?」;鄭則回「有什麼事嗎?」。
萬的身邊有台腳踏車,腳踏車和車上的雨傘都貼著女生的「姓名貼」,旁人質疑「你偷
別人腳踏車幹嘛?」,萬不滿被誣衊,報警處理。士檢認為鄭是因其他路人質疑腳踏車
來源,才跟著問「你腳踏車上的雨傘叫什麼名字?」,並沒說萬偷車,就算用字遣詞讓
人不快,也無誹謗主觀犯意或客觀行為。
鄭說,這名男子明明就會中文,卻故意用英文問女生「101怎麼走?」。檢方調查,萬
是台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