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09-12 09:15:05: 奉勸八卦板的鄉民
: 請不要再靠北連勝文他家有錢了
: 接觸過幾個9.2 大家都是一樣的反應
: 連勝文的有錢
作者:
Jason0813 (今年結婚搶紅包的人太多)
2014-09-12 09:16:00TDR也是因為財經專業拼來的
作者: jokywolf (joky) 2014-09-12 09:17:00
貪汙所得可以說是原罪,這個世道是怎麼了...
作者: choujim (老K仔) 2014-09-12 09:17:00
對嘛他也是善意第三者啊 大家何苦一直酸咧?
作者:
kakoiee (OP)
2014-09-12 09:18:00原罪? 他可以全部放棄啊 很委屈喔
作者:
stero (認真 發呆)
2014-09-12 09:18:00說這些話 我覺得你比較沒腦 還敢說大家沒腦
作者: jokywolf (joky) 2014-09-12 09:22:00
沒有不法,你跟我說當公務員可以賺到上百億?
法律當然這樣看~因為退來台灣後都國民黨執政~要找證據早就洗白了~連KMT黨產都沒法追究~
你自己都說連家財產不清白不正義,那花這些不義之財的人被幹剿不是肛肛好嗎? 哭個屁
作者: centra (ukyo) 2014-09-12 09:24:00
KMT黨產也無不法 李朝卿也要復職 林益世也趴趴走
當公務員當到有三百億家產~還有學法的護航XDDDDDDDDD
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在沒有判刑前都是無罪的~嫌疑人?那你的無罪推定原則我也可說在連還沒證明他的財產來源是清白前~也是犯罪嫌疑人啊~
作者:
kaidohs (海堂)
2014-09-12 09:29:00所以柯p到底被判有罪了沒?
未經審判來證明有罪確定之前,優先推定被控告者無罪好想知道你在哪家學法~你是哪家律師事務所~
怎麼不繼續討論你的無罪推定原則!?刑法第154條第一項
當醫生當30年又作到院長,總收入有超過一億是非常合理的好嗎?更何況持有房產增值的部份更不用說了,這有什麼好質疑柯的?
作者:
boxtina (孤單會陪我一輩子)
2014-09-12 09:35:00推「hitsukix: kmt最愛用的:查無不法」看到都覺得眼熟了
作者: acuiark ( ′_ゝ`) 2014-09-12 09:36:00
連勝文破億不知道是破到多少億 拿來跟柯比?
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修正為:「被告未經審判你讀的是哪國法律~刑法第154條第一項就這樣解釋被告未經審判証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柯判刑?
作者: acuiark ( ′_ゝ`) 2014-09-12 09:38:00
原罪是柯P 因為他不是代表中國黨參選
你就說柯是犯罪嫌疑人~照你的邏輯~那連也是犯罪嫌疑
作者: acuiark ( ′_ゝ`) 2014-09-12 09:39:00
犯罪的那個 不用說大家都心知肚明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4-09-12 09:39:00你到底有沒有搞清楚MG帳戶不是他發明的
所以你的優先"推定"就是柯是嫌疑人~連就是清白的那請問一下柯現在是被檢察官起訴了嗎?他在哪個案件是嫌疑人!?也麻煩你講一下好嗎?所以你也沒說出柯有任何犯罪阿~那你的無責"推定"你一會說柯是犯罪嫌疑人~一會是羅~到底是柯還是羅!?告發的貪汙~那照刑法154條第一項~他有審判判刑了嗎?照你這篇文章~柯陣營是否就可以用意圖使人無法當選因為你的文章內容~明顯就是質疑柯有罪~跟羅同樣阿
作者: JOJOCK (子平) 2014-09-12 09:51:00
兩個醫生賺二十五年 財產加房產市值有破億 被你這樣比
作者:
smpian (God hate homophobian.)
2014-09-12 10:13:00之前檢方就調查過了柯P了,查無不法,你還在跳針三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