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德小城寵物貓接連失蹤 被越南人吃了

作者: PPTer (PowerPoint Boy)   2014-09-21 14:50:50
※ 引述《rpg (rpg)》之銘言:
: 德國原文報導 http://ppt.cc/tSHJ
: 蘋果
: 德逾30隻寵物貓失蹤 竟是遭惡鄰吃下肚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international/20140920/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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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近兩年的時間裏,
: 德國萊茵蘭普法爾茨州(Rheinland-Pfalz)小城安德納赫(Andernach)
: 不斷發生寵物貓失蹤事件。今年8月初一名自家寵物貓失蹤的居民開始追查此事,
: 調查後發現失蹤的貓全成被一名亞裔男子吃下肚。
: 安德納赫當地居民、現年50歲的克里斯蒂娜(Christina Sarwatka)
: 表示自己飼養的貓咪8月初走失後,她四處尋找,數天前發現住在不遠處
: 來自亞洲的鄰居正准備燒烤,而他的食材竟是一隻貓。她立刻上前質問他,
: 但對方表示自己一直認為這在德國是合法的,克里斯蒂娜馬上報警處理。
: 當地警方發言人表示從名字的拼寫方式Tran Qui研判,該男子是越南人,
: 在2年前搬到這裏,與本地出現寵物貓失蹤事件的時間相吻合。報導稱,
: 這名亞裔男子坦承一共燒烤了30多隻貓,但他不知道這種行為觸犯德國法律。
: 周圍的鄰居均表示無法理解並十分氣憤,動保人員則稱要起訴這名男子。
: 據悉,根據德國的動物保護法,無故殺死哺乳動物最多可被判處3年徒刑。
: ==
: Tran Qui有5個孩子,住在鎮上兩年了,他說他想念家鄉的味道
: 因此就處理了鄰居的貓Mungo,
: 搭配用魚露+酸橙汁+香菜+大蒜調好的醬汁正在燒烤牠
: 他堅稱自己無罪”我吃隻貓有什麼錯?”
: 德國媒體還寫....
: "在亞洲文化里食用貓肉並不罕見。但在德國這是不可接受的行為"
看完之後覺得真好笑
前陣子大力吹捧吃兔子
說歐洲國家都會吃兔子 覺得噁心的人就是見識淺薄
說得好像非得要台灣開始吃兔子才高尚
現在人家傳統吃貓肉 卻罵得很
根本ㄈㄈ尺來著嘛
不過話又說回來
廣東到東南亞好像很喜歡吃貓狗的樣子
有沒有吃貓肉的八卦?
作者: homerunball   2014-09-21 14:51:00
不吃貓肉有貓餅
作者: whiteluna (雁字回時)   2014-09-21 14:52:00
重點是他殺別人家的啊
作者: lolic (lolic)   2014-09-21 14:52:00
我不罵吃貓肉 我罵他亂幹人家貓
作者: kuninaka   2014-09-21 14:52:00
人家也不會隨便抓兔子來吃阿難道你會跑去養豬場偷豬吃嗎
作者: kent88ch (鶴羽)   2014-09-21 14:53:00
總是會有人搞不清楚狀況就亂類比
作者: wsx26997785   2014-09-21 14:54:00
東亞就剩日本 台灣部吃狗 吃貓而已 韓國也會吃狗肉
作者: meiyaya (meiyaya)   2014-09-21 14:54:00
偷竊你看得不看得懂阿
作者: hoshiru (聖人.白痴.瘋子和騙徒)   2014-09-21 14:55:00
重點是他明知是別人家寵物還偷來吃啊 幹
作者: nk330833 (善良團長)   2014-09-21 14:55:00
類比錯誤 重點他是偷別人養的貓
作者: liao18 (1)   2014-09-21 14:57:00
那是別人養的寵物貓
作者: flare5566 (flare5566)   2014-09-21 14:58:00
你理解能力不太行喔 這個案例是他偷人家寵物來吃 哪怕是偷養來欣賞的豆芽菜來吃 都犯法版眾不吝嗇指證 你就要欣然接受 這樣惱羞成怒是不對的
作者: sonok (sonok)   2014-09-21 15:02:00
那是人家的寵物耶拜託!用點腦好嗎
作者: micotosai (日本語が半人前の俺様)   2014-09-21 15:02:00
重點是他偷竊是犯法,吃貓肉也犯法,你這中二生想表達
作者: kuninaka   2014-09-21 15:03:00
在人家地盤偷貓吃貓肉?
作者: bbjackson (幸福機ㄍ)   2014-09-21 15:03:00
所以偷別人家的寵物兔來吃 和吃飼養繁殖的兔子一樣?
作者: micotosai (日本語が半人前の俺様)   2014-09-21 15:03:00
什麼?你認為你因為非主流你很屌?很宇宙不同?
作者: kuninaka   2014-09-21 15:04:00
在德國就可以偷寵物兔吃嗎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9-21 15:06:00
根據德國的動物保護法,無故殺死哺乳動物最多可被判處3年徒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4-09-21 15:07:00
真奇怪 重看一次新聞 重點明明就在"吃貓"呀 怎會轉到偷竊去?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9-21 15:07:00
徒刑。SO...你現在是無視法律?
作者: lowsan (無法跨越...)   2014-09-21 15:18:00
貓這麼好抓?麻醉?
作者: overmoai (瓶中星月)   2014-09-21 15:21:00
新聞有歧視味道在
作者: panzer1224 (panzer1224)   2014-09-21 15:28:00
重點在偷貓 不要拿文化來護航 重點是偷真要扯文化的話 為什麼住到德國去了還不尊重當地文化?
作者: sitai   2014-09-21 15:38:00
瞬間崩潰是怎樣= =
作者: superbatman (速泡杯麵)   2014-09-21 15:54:00
吃別人家的貓 不是偷?
作者: AioTakumi (抱歉 我不跟豬打架)   2014-09-21 15:58:00
是崩潰後的幻覺還是盛怒下的腦補 新聞裡沒偷這個字啊
作者: lovelibear (鍵盤佛洛伊德)   2014-09-21 16:35:00
是來洗文章嗎?
作者: utf84067 (沙囂)   2014-09-21 16:38:00
崩潰囉
作者: LilacSnow (販劍 製杖 持盾)   2014-09-21 16:56:00
.....
作者: O97 (097-最近有時無法打中文)   2014-09-21 17:07:00
新聞都說有三十幾隻寵物貓失蹤,所以可以合理推論是他偷去烤來吃的。不告而取謂之偷,除非那是沒有人養野貓就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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