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馬英九丟鞋 王獻極2人無罪定讞
蘋果
高院肯定一審法官見解,認為王獻極(圖)沒丟中馬、也未影響活動流程,
不構成犯罪,維持原判。資料照片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924/475306/
2014年09月24日10:55
908 台灣國總會長王獻極與會員賴芳徵,前年底在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對總統
馬英九丟運動鞋與資料袋,被起訴《刑法》強制罪嫌與《集遊法》強暴妨害
集會罪嫌,一審均獲判無罪,高等法院今天上午維持一審見解駁回檢方上訴
,全案定讞。
馬英九前年12月10日應邀到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參加「2012年世界人權日活動
」,致詞時,先被台下的王獻極連丟 2隻運動鞋,賴芳徵跟著把入場所領的
資料袋丟向馬英九,都被隨扈攔接。
一審法官認為當天現場還有其他民眾鼓譟抗議,並非僅有王男 2人鬧場,且
馬英九沒被砸中、致詞未因此中斷、活動流程也沒停止,王男 2人的舉動有
待商榷,但不構成犯罪。
高院今肯定一審見解,維持原判。
(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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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丟一隻鞋沒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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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怎麼不丟第二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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