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財產也該查吧??
如果扣除生活所需 居然存款或名牌包還不合理增加? 這就非常恐怖了
是不是慣性 上網徵工具人? 徵異性好友? 甚至徵願意付錢的人???
如果是之前徵過 結果嚐到在台北當小資正妹的甜頭 之後食髓知味 常常在徵
那真的是自己夜路走多碰到鬼吧 好死不死遇到一個會砍人的
※ 引述《ShawnHawkins (尚恩)》之銘言:
: 剛剛認真爬文
: 做了深入了解
: 有一個疑點大家都沒注意到
: 女方是 嘉義人 讀台中教大
: 結果跑到台北實習這太扯了吧
: 一般來說 如果不是學校跟實習學校有簽約而留在該縣市的話
: 通常都會返鄉
: 一個南部小孩 無緣無故 跑去台北實習
: 不但沒薪水領 還要付錢給學校
: 最重要的是還要繳房租
: 台北房租又超貴 還有高消費的物質生活
: 這些錢 對一個沒收入的實習生來說 要從哪來?
: 假設 假設
: 如果這些錢都是男方出的 那他今天會下手 完全不意外
: 甚至女方家人也要負起大部份的責任
: 為何會讓自己的女兒跑去台北 吃人家 住人家?
: 當然 如果上面的假設不存在 那這點就沒什麼好討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