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關於女方實習這件事的疑點

作者: TaylorMade (Rac LT 05)   2014-09-25 15:08:40
女方財產也該查吧??
如果扣除生活所需 居然存款或名牌包還不合理增加? 這就非常恐怖了
是不是慣性 上網徵工具人? 徵異性好友? 甚至徵願意付錢的人???
如果是之前徵過 結果嚐到在台北當小資正妹的甜頭 之後食髓知味 常常在徵
那真的是自己夜路走多碰到鬼吧 好死不死遇到一個會砍人的
※ 引述《ShawnHawkins (尚恩)》之銘言:
: 剛剛認真爬文
: 做了深入了解
: 有一個疑點大家都沒注意到
: 女方是 嘉義人 讀台中教大
: 結果跑到台北實習這太扯了吧
: 一般來說 如果不是學校跟實習學校有簽約而留在該縣市的話
: 通常都會返鄉
: 一個南部小孩 無緣無故 跑去台北實習
: 不但沒薪水領 還要付錢給學校
: 最重要的是還要繳房租
: 台北房租又超貴 還有高消費的物質生活
: 這些錢 對一個沒收入的實習生來說 要從哪來?
: 假設 假設
: 如果這些錢都是男方出的 那他今天會下手 完全不意外
: 甚至女方家人也要負起大部份的責任
: 為何會讓自己的女兒跑去台北 吃人家 住人家?
: 當然 如果上面的假設不存在 那這點就沒什麼好討論了
作者: kutkin ( )   2014-09-25 15:09:00
再說 仇女帽就套上了
作者: oijkue ()
老師算公務員 財產來源不明罪?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4-09-25 15:10:00
這可以討論這麼久喔~~~~今日最火話題是統一逆
作者: kyo2001 (匠大雄)   2014-09-25 15:12:00
這次的情殺事件要不要考慮開專版?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4-09-25 15:14:00
就算薛凱子 但最不至死 一條命能抵多少錢
作者: LWK (LWK)   2014-09-25 15:14:00
人都死了查這個要幹嘛= =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4-09-25 15:14:00
K先生送的不行嗎?
作者: callTM (TMD)   2014-09-25 15:16:00
跟拍裸照的再一起不能離開就對了
作者: gaymuscle (muscle man)   2014-09-25 15:17:00
你要有她的包包照片當證據,不能亂喊。
作者: chiaye (crazy)   2014-09-25 15:17:00
你的邏輯有問題,多跟火旺老濕學學
作者: C8C8DHC (11111111111111111111111)   2014-09-25 15:19:00
施主....您還是單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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