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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黨籍官司案 馬英九大敗的4大因素
馬王政爭1周年後,由立法院長王金平提起的黨籍存在訴訟,今(26)日二審宣判,高院
合議庭提出9項判決理由,駁回國民黨上訴。判決理由指出,黨章不能抵觸人民團體法及
民法規範,考紀會的多數共識決並不符合民主原則的多數決,這是程序違法問題;至於王
金平的行為是否屬實(關說是否成立)及政黨對王作出的處分是否恰當,法院尊重政黨內
部判斷,不予論究。
一、王金平黨籍訴訟為私法之權利義務 民事法院可審查
王金平黨籍存在訴訟案的攻防點,最基本的就是管轄權問題,國民黨律師祭出政黨自治,
主張民事法院無權介入政黨內部事務。高院合議庭認為,國民黨為依法登記的政黨組織,
受民法及人民團體法的規範,而王金平所提起的黨籍存在訴訟,既屬民法第49條所規定之
社員權存否之爭執,而為私法上之權利義務關係,民事法院當然可以審查。
二、國民黨考紀會組成運作不符民主原則
針對國民黨中央考紀會對王金平做成的撤銷黨籍處分,高院延續地院判決,認定此舉違反
民主原則。高院指出,中央考紀會的委員未具黨意基礎,就算國民黨強調決策過程為「多
數共識決」,但卻違反大法官解釋文所闡述的符合「民意政治」的「多數決原則」
高院表示,「民主原則」是民主國家所追求之理想願景,並為當今思潮所推崇之普世價值
,因此,國民黨中央考紀會對王金平作出黨紀處分,也不得違背人民團體法第49條所揭示
之「民主原則」,但是國民黨考紀委員遴派辦法顯非經由會員或會員代表提名、選舉、同
意所產生,而是經由秘書長呈報主席核定聘派,不符人民團體法第49條強調的民主原則。
國民黨在二審時提出,考紀會組成運作為民法第1條所指習慣,高院援引最高法院判例,
認為考紀會為內部運作事宜,外人無從得知到底是不是多年慣例,駁回國民黨主張的「習
慣」。
三、人團法「民主原則」是強制規定 牴觸無效
高院指出,人團法第14條、第27條但書第2款及民法第52條第1項均係有關人民團體會員(
會員代表)對會員之決議除名,或總會決議開除社員時,對出席開會及決議比例之人數之
限制,與人團法第49條前段所規定之「民主原則」均屬強制規定。
而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立法精神,如國民黨黨章內容有違反人團法或民法之規定時,應解
釋為國民黨黨章就牴觸人團法及民法之部分為無效,更別說國民黨內部細則的處分規程了
。
四、民事法庭僅就黨紀程序問題介入審查
全案來自王金平疑涉入司法關說,國民黨據此認為王金平破壞黨譽,火速撤銷王金平黨籍
。王金平提起司法救濟,並批評國民黨作出黨紀處分是動機不當,違反比例原則。
高院合議庭指出,高院指出,黨員因為政黨處分受到權益損害,民事法庭僅就制裁處分的
程序是否妥適,介入審查;至於該處分是否有理,或該處分是否妥適等涉及實體上事項,
原則上即應尊重政黨內部之判斷,民事法庭自應謹守分際,不宜再予論究。
3.新聞連結:
http://bit.ly/ZVq1Vu
4.備註:
UCCU
作者:
ccl007 (.......)
2014-09-26 16:22:00人團修法 馬系立委表示 還是要靠____
作者:
iamchyun (是否執行BB2039.exe)
2014-09-26 16:22:00同樣都是國民黨同志 為什麼馬英九這麼恨王金平?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4-09-26 16:22:00黨主席說開除就開除 垃圾黨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4-09-26 16:23:00邱彰當年被開除黨籍 北檢不受理 失去立委資格 一國兩制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09-26 16:23:00
馬就是太急躁了,找個正確的時間點提不就好了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4-09-26 16:23:00看標題想到田岡教練..
作者:
ccl007 (.......)
2014-09-26 16:23:00王在當這任也是最後一任了 要推馬系的當院長? 前提也要有本事
作者:
ynd (世態有如雲變改)
2014-09-26 16:23:00014:抓到了…………王金瓶是綠的…………………
作者: rpkna (魂魄不齊) 2014-09-26 16:24:00
立法院都大小喬的人是要修啥,只有通保法這種才有效率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4-09-26 16:24:00這高院法官滿厲害的,用程序就把你打回票了
作者:
shwkz (純蠢的愛)
2014-09-26 16:24:00馬王相殺 讓我想到人類的歷史...
作者:
ccl007 (.......)
2014-09-26 16:24:00就跟北市 馬想派親他的去選 結果還不是被親王的拿去了
作者:
ccl007 (.......)
2014-09-26 16:25:00搜尋 連D幾個手下 跟 王金平 呂秋遠臉書就跟你說了 科科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4-09-26 16:25:00而且今年黨代表大會也開完了,官司再打也不可能在2016
作者: MacOSX10 2014-09-26 16:25:00
不會修法廢除立法院就好了
作者: rpkna (魂魄不齊) 2014-09-26 16:25:00
政爭搞成這麼難看,還一堆人說金小刀有多厲害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4-09-26 16:26:00選舉之前結束,所以王應該可以坐滿任期了
作者:
ccl007 (.......)
2014-09-26 16:27:00絕對可以 而親馬的縣市首長這次選舉大概會全軍覆沒
作者:
et134226 (YAMOTO)
2014-09-26 16:27:00小刀是很箭
作者:
ccl007 (.......)
2014-09-26 16:28:00有些縣市用垃圾步逼人家退選 會引來更大的反彈 看好了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4-09-26 16:28:00除了王 好幾個都是被烤雞會fire的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09-26 16:29:00光程序就打趴馬了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4-09-26 16:29:00
獨裁又無能,內鬥也外行的總統
作者:
ahiru (地獄野鴨)
2014-09-26 16:30:00高院跟地院都是先拿程序打槍KMT,其實某種程度上在迴避憲政
作者:
moboo (我是陳米布)
2014-09-26 16:30:00第二條看起來超像對岸同胞的
作者:
ccl007 (.......)
2014-09-26 16:30:00結果挺馬派的又在挺連D 有沒有這麼精神分裂呀 wwwwwwwwwww
作者:
dyspnea (呼吸窘迫)
2014-09-26 16:31:00考紀會根本橡皮圖章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4-09-26 16:31:00烤雞會在黨內類似法院功能 法官為何不民選算了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4-09-26 16:32:00法律本來就是先程序再實質啊,既然程序就可以打槍
作者:
RonaldPan (The Lovely Bones)
2014-09-26 16:32:00法院認證的不民主
作者:
cychine (cychine)
2014-09-26 16:32:00騜想讓小夫媽當院長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4-09-26 16:33:00以民團法來節制烤雞會 自然可以以違憲上訴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4-09-26 16:33:00民事訴訟儘量節省訴訟資源浪費,快點解決紛爭是對的
作者:
trillian (真的好迷惑Q_Q)
2014-09-26 16:34:00笑話!~考機會的成員怎產生跟法院法官的人選產生 這兩是LP比雞腿吧?
作者:
trillian (真的好迷惑Q_Q)
2014-09-26 16:35:00而且法院法官是直接受憲法保障的!~你考G會成員是?
作者:
ccl007 (.......)
2014-09-26 16:35:00好呀 修法 你敢嗎?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4-09-26 16:35:00判人死刑的法官是否也應民主程序產生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4-09-26 16:42:00鼓掌通過是國民黨的民主 法官還是多念點書吧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09-26 16:51:00法律是專業別鬧了
作者: sid3 (bluewind) 2014-09-26 18:06:00
Kmt內鬥外行 外鬥也外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