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香港基本法
http://0rz.tw/VwRKx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第四章 政治體制
第一節 行政長官
第四十五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
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第三節 立法機關
第六十八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由選舉產生。
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
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
所以是有普選的
至於提名委員會有沒有廣泛代表性........ㄏㄏ....你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