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almeat (真肉)》之銘言:
: 將台灣切成北北基 桃竹苗 中彰投 雲嘉南 高高屏 宜花東六個區塊
: 資源整合, 部會整併並汰除多餘的官員
: 我覺得沒啥不好
: 最起碼地方首長少了12個, 議員數量也可以減少
: 但這樣對從政的人不能洗資歷 很不方便
余以為
可以將台灣分為六州,由北向南逆時針分別為
台北州:整併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市
關西州:整併桃園、新竹、苗栗三縣市
台中州:整併台中、彰化、南投三縣市
台南州:整併雲林、嘉義、台南、澎湖四縣市
高雄州:整併高雄、屏東兩大縣市
關東州:整併台東、花蓮兩大縣市
一、組織
各州設州治,即州府所在地且置州議會
州府為各州政治中心,各州需再選定兩市分別做為經濟、產業中心
對於各州建議發展的主要產業如後再述
各州州府建議如下
台北州府:台北市、關西州府:新竹市、台中州府:台中市
台南州府:台南市、高雄州府:高雄市、關東州府:花蓮市
各州廢縣置郡,但英文不變,同為 County
各郡置郡政府,郡府行政地位與州府所在市之市府相等
即
州政府(州議會) → 州治市府(市議會)
各郡政府(郡議會)
各州州長負責管理各州一切行政相關事項與當地發展
直接向選民負責
當州長犯罪或圖利不當人士時,選民有權罷免、總統有權直接罷黜
2. 選舉
各州州長由各州州民票選,州長一任四年
建議六州不要一次票選,在地理上粗分東、西半部
東部州(台北、關東、高雄)與西部州(關西、台中、台南)
東、西部州長選舉間隔兩年
各郡郡長由各郡郡民票選,任期較長,一任六年
郡長負責治理郡務,直接向郡民負責
若郡長涉及犯罪或圖利不當人士時,選民有權罷免、州長有權直接開除
3. 國土保安
國家不僅有三軍,各州府亦設置州防衛隊(State Defense Forces)
可參考美國州防衛隊編制
州長有權直接調動州防從事救災、賑災、抵禦外國武力侵略等
但若對本國人民動用武力,即使對支援檢警對付重大犯罪亦然
需經州議會同意,且在事件完畢後若有不當
州議會或國會可提出彈劾,要州長擔負政治責任
州防成員可由退役軍人或有意在在地服役的役男擔任
志願役與半志願役混合制
志願役為全天任擔任州防
半志願役為每三個月訓練兩週、每年一次整體演習
州防可遴選隊員至美國州防學習、交流
4. 發展產業別
各州可選一重點發展項目,但也不用偏廢其他項目發展
建議如下
台北州:金融、商業、科技重點發展
關西州:港運、科技重點發展
台中州:觀光、港運、航運重點發展
台南州:觀光、農漁、科技重點發展
高雄州:港運、航運、經貿、造船重點發展
關東州:觀光、農漁、港運重點發展
以上只是相當概略的想法
如有不足處請鄉民補充
供台灣民政府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