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政黑版針對我的行動果然開始了

作者: kim (@@@@@@@)   2014-10-08 13:15:12
刑法305條為恐嚇罪,
(不圖謀利,純恐嚇)
拿來提告揚言對你不利的版友。
個人資料保護法27條,
PTT有義務做好機制規範,
保護你的資料。
不過去警局前,
可能要想一下怎麼先保全證據,
並且讓多人知道,
避免吃案。
※ 引述《Fant1408 ( )》之銘言:
: 最近我揭發台北木馬計畫
: 政黑版也開始到處散布流傳我的個資
: 還有人警告我 別讓今天文章成為我明天負擔之類的
: 可怕的是 我在網路上從沒公布我私人資料
: 政黑版到底從哪取得?
: 而且也剛好在這時間點
: 下一步是不是就可以取得我家地址
: 昨出更可怕的事?
作者: stan1231 (史丹)   2014-10-08 13:16:00
茶無不法 謝謝指教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10-08 13:16:00
不會吃案啦,這種超好結案的,警察高興都來不及。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4-10-08 13:16:00
mornlunar <<這個ID洩露的嗎?
作者: shyuwu (El Cid)   2014-10-08 13:19:00
纖體俠XD
作者: su119 (sasaya)   2014-10-08 13:27:00
一切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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