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這個抵制活動帶給了我們什麼?
你說得很好!!!
這事情不能帶給台灣什麼
所以 利用法院判決 把魏家族踢出經營權 或降低股份
重整旗下相關公司 並且派員成立獨立單位 進行監督
進行旗下企業的整頓與監督工作
要求全面革新 合法 並且符合道德標準
除了這是考慮旗下員工的家計的社會責任之外
也是負責任放眼未來的重整模範
不但是頂新該做的 也是他被迫必須做的
還是說 台灣和國外的企業經營不一樣?
台灣版的這些方法都不能用 民情不同
只有狗屁倒灶的事情才是台灣做得到的?
官商勾結這部分到是民情相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