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rryc: 兄妹也不能結婚啊...同性戀的是在吵什麼 10/16 11:45
→ berryc: 又不是只有你們被歧視 10/16 11:46
推 berryc: 近親修幹,生的小孩高機率出問題 所以被法律禁止,不能結婚 10/16 11:48
→ berryc: 我想請問兩個同性的怎麼修幹都生不出小孩,更不能結婚 10/16 11:48
→ berryc: 如果同性戀可以結婚,我也想問問為什麼同胞兄妹姊弟不能 10/16 11:49
依照你推文所述:性交後生不出小孩的更不能結婚,
意指不孕症男女均失去了結婚的基本權利?
幹咧這什麼謬論...
每次討論這個議題就是會有人拉近親、人獸....用滑坡謬論來救援,
OK,那不如大家就來討論一下近親結婚的問題好了。
丹麥、挪威、冰島、芬蘭、比利時、荷蘭
→血緣關係(父女、母子),可性交,可合法結婚
→同父同母(兄妹、姊弟),可性交,可合法結婚
瑞典
→同父同母(兄妹、姊弟),可性交,可合法結婚
西班牙、法國、羅馬尼亞、葡萄牙、土耳其、日本、巴西
→血緣關係(父女、母子),可性交,不可結婚
→同父同母(兄妹、姊弟),可性交,不可結婚
德國
→正在爭取立法「允許近親性交」
而台灣的部分,
刑法第230條 - 與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為性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法第983條 - 旁系血親,原則上6親等內禁止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