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反同律師:生物學只有兩性 其他叫基因突

作者: thevoidfancy (揪娃水熊)   2014-10-16 18:43:09
Androgen insensitivity syndrome
性別判定檢驗過程中個體帶有 性別發育中的SRY gene 甚至有Y 染色體
但因為gene 缺陷 在發育時對男性賀爾蒙 Androgens 沒有反應
以至於在性別決定階段無法成長為雄性
而使接下來身體發育成為女性
即便在奧運檢查中
發現帶有SRY 或是有 Y染色體的女性運動員
(即為Androgen insensitivity syndrome患者)
並無發現與其他女性正常運動員 在運動表現下出現有顯著差異
於是在2000年後 廢除SRY 性別判定測試
評:
即便有SRY gene 狹義上被認定成男性假陰陽人
但是奧運仍認同為女性可以參加比賽
請問律師這時候該怎麼辦
※ 引述《myange1 (挖哈哈)》之銘言:
: 新頭殼newtalk2014.10.16 邱珮文/台北報導
: 立法院今(16)日針對同性婚姻及同志收養議題召開公聽會,邀請正反方表達意見。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曾品傑指出,同性結婚並非基本人權,須考量社會接受程度;而因應事物本質不同,給予的合理差別待遇,並不違反憲法中的平等權。安提阿法律事務所律師孫立虹則強調「真相只有兩性」,從SRY基因判別的結果,只有兩種,不是男、就是女,其他的生物學稱做基因突變。
: 針對同性結婚及收養議題,台灣性別教育發展協會秘書郭大衛率先表示,他是一個同性戀過來人,但是現在已有異性戀家庭。他很感謝過去父親態度「中立」沒有特別支持鼓勵他,否則自己現在不知道會走上什麼路。他說,過去自己有過10個同性伴侶,其中7個只有肉體關係,其他的感情也僅維持1個月,但是現在與太太結婚半年,感情只有越來越好。
: 教育部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中正大學財法系教授曾品傑則指出,同性結婚並非基本人權,須考量社會接受程度。他說,同性家庭的環境不利於未成年子女的身心發展,異性婚姻和同性結合在公共利益的達成上有程度差異,因此法律賦予兩者不同的身分關係。因應事物本質不同,給予的合理差別待遇,並不違反憲法中的平等權。
: 他強調,同性伴侶間已經可以享有民法上家長與家屬的扶養權利與義務,並可以根據「共同生活之客觀事實」,依法可成為稅法上認列扶養的免稅額。
: 安提阿法律事務所律師孫立虹則指出,性別中立化、人權及平等原則的口號,都是同性婚姻議題的「添加物」,應去除才能看見真正本質。
: 她質疑性別究竟有什麼了不起的?她說,除了性別,還有很多事物構成我們的人格,例如色覺、音感、思想。如果有人天生看交通號誌時,綠色像紅色、紅色像綠色,難道政府就要「色覺中立化」,允許他在紅燈時過馬路嗎?她說,既然政府沒有特別為色盲者建制,「別的人格特質受到什麼樣的待遇,你就要受到什麼樣的待遇,這才是合理的。」
: 孫立虹再指出,平等原則是「相同事物相同處理,不同事物不同處理」。「我和我先生就不一樣咩,那我跟他結婚,怎麼會跟我和另一位女生結婚、他和另一男生結婚一樣呢?」她說,即便真正的陰陽人都可以靠「SRY基因」來判定性別,判別結果只有兩種,「不是男、就是女,其他的,我無意冒犯,生物學將它叫做基因突變。」
: 她強調,去掉這些添加物,真相只有男、女兩性,男女不一樣、男女結婚也與男男結婚或女女結婚不一樣。婚姻絕對不是私人事務,它甚至比統獨問題還重要,既然台灣是民主國家,這個議題答案就在公投。
: 對此,台大法學院教授、模擬憲法法庭大法官陳昭如則批評,「不同事物、不同對待」的主張,早就被諸多憲法學者批評為空洞無用的公式。她指出,過去許多歧視女性的待遇都是利用「男女有別」的藉口,那只是一種正當化歧視的理由。
: http://newtalk.tw/mobile/news_in.php?id=52529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10-16 18:56:00
反對同婚政策 是國民全體可以參與的 畢竟這是全民利益不然幹嘛立法更改? 甚至顛覆傳統一般人概念
作者: sooppp (真是一次愉快的吃飯)   2014-10-16 18:57:00
人家在用生物學跟你講..你要是講不過就乖乖的....
作者: winiel559 (大漢天威)   2014-10-16 19:01:00
109...只能跪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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