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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麗君:盼修法助消除同志歧視
民進黨立委鄭麗君今天表示,不該以差異正當化當作剝奪同志婚姻權利的理由,盼透過修
法消除對同志的歧視,落實尊重不同性傾向者。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舉行「用平等的心把每一個人擁入憲法的懷抱—同性婚姻及
同志收養議題」公聽會,邀請相關部會、團體和專家學者代表與會。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文宣部主任呂欣潔說,同樣繳稅服兵役,同志卻不能結婚,成為「
次等公民」,性傾向不該是被法律排除的理由,陌生男女、意外懷孕的異性戀都可結婚,
為何乖乖繳稅的同志不行,結婚應是每個人生來該享有的權利。
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秘書長張守一說,修法前應先檢視是否合乎倫理和適法性、屬於
憲法保障範圍;同志可以有性行為,如同言論自由,但若要宣揚同志性行為,說這是合理
的、用國家法律去認可,就會造成價值混亂,若因應同志父母,將稱謂改掉,如將父母變
成雙親,就會造成人倫崩解。
婚姻平權草案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鄭麗君表示,這次修法核心價值就是打破歧
視,如果沒有打破歧視,美國現在可能還有黑奴、台灣婦女還不能參政,沒有人應該被剝
奪權利,以差異正當化的理由來剝奪他人的權利。
鄭麗君指出,今天大家在這討論同志能否結婚,其實是一種威權,大家應該檢討為何這些
法律讓社會成員被剝奪權利,未來就算修法成功,也只是把這些人被剝奪的權利還給他們
,就算今天同志只有一個人,他也不應該被剝奪權利。
鄭麗君表示,有人認為同志婚姻會傷害國家,但國家的發展不應該建築在少數人的痛苦上
,修法雖然不必然會消除對同志的歧視,但至少可以大幅降低,同志不必然一定要結婚,
但應該擁有婚姻、組織家庭的選擇權。
鄭麗君也表示,現在已經進入關鍵一哩路,希望透過修法,落實尊重不同性傾向者,破除
社會歧視,婚姻平權若無法落實,民主就會缺一大角,她相信只有修法才有真正的平等,
希望早日進入法條,正式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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