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盼投票年齡降18歲 丁守中今提釋憲

作者: THEBUG (攻城師)   2014-10-21 11:39:00
我國法律
男性合法訂婚年齡為十七歲、結婚為十八歲
女性合法訂婚年齡為十五歲、結婚為十六歲
法定投票年齡二十歲
因為民法 第 12 條 滿二十歲為成年。
所以滿18歲不算成年~
然後刑法裡面說刑事責任
18歲就是有完全責任能力人
所以我國法律大意就是
"你要投票必須是個負責任的成年人"
"雖然你滿18歲能力也夠我也認為你可以對自己負責"
"但是你還是不能投票"
"因為你踢數不夠"
"什麼? 你說為什麼女生16歲就可以結婚"
"因為女生結婚不用負責任啊"
法律認證der
作者: kuninaka   2014-10-21 11:46:00
一堆奇怪的年齡門檻
作者: mecca (咩卡)   2014-10-21 11:47:00
改成18歲 台北輸更慘
作者: naoko22 ( )   2014-10-21 11:50:00
是不知道年輕人都支持誰喔?!笨笨的
作者: piece1 (...)   2014-10-21 11:52:00
其實很多爸爸媽媽叫投誰年輕人就跟著投了!!
作者: fuxin999 (高雄鹽埕旭)   2014-10-21 11:53:00
以後貪污買票成本更高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10-21 11:54:00
以後很有可能發生,媽媽說 我買PSV給你 你去投連勝文 XD
作者: hsiung9 (熊九)   2014-10-21 12:04:00
現在是 某"當選後老年年金加500"一堆老人就會去投了要拿年輕人票可就難了, "當選後未滿25歲加500年金"你覺得有用嗎? 就是因為沒用某候選人才不會想在這些人多花一毛錢,跟一顆石頭扔到大海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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