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護孕妻勒死賊 王卓鈞:應報警處理

作者: deuxhug (鍵聖)   2014-10-27 12:28:55
※ 引述《c871111116 (廢文死北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廣新聞網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護孕妻勒死賊 王卓鈞:應報警處理
: 日前在台北市一名男子返家時,發現家中有小偷闖空門,為了保護懷胎八個月的妻子,男
: 子與小偷搏鬥後將他制伏,但小偷急救後卻不治,警方以過失致死罪將男子送辦。警政署
: 長王卓鈞今天(27號)表示,有沒有防衛過當要交由法院裁定,但遇到類似案件,一定要
: 先報警處理。(陳俊華報導)
: 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帶著懷孕八個月的妻子回家時,發現家裡遭到小偷闖空門,小偷還揮
: 拳攻擊。為了保護妻子,男子勒住小偷頸部將他制伏後才報警處理,但這名小偷卻因為腦
: 部缺氧,送醫急救十小時後不治身亡。警方以男子防衛過當,依過失致死罪將他送辦,士
: 林地檢署諭令五萬元交保。
: 警政署長王卓鈞表示,屋主沒有想到會有這樣的結果,是否有防衛過當?將交由法院來裁
: 定。王卓鈞:『這個屋主也不是要見到有這個結果,我看他今天已經五萬塊法院給他交保
: ,那這一部分可能將來就要留給檢方跟院方來做一個裁定。我們是希望有這種案件發生的
: 時候,報警來處理是我們所希望的。』
: 王卓鈞提醒,如果民眾遇到類似案件時,要以自己本身的安全做為第一考量,最好要立刻
: 報警,由員警到場處理,會比較完備。
: 3.新聞連結:
: http://tinyurl.com/nugjqog
: 4.備註:
: 真他媽低能兒
你們還不懂王卓鈞的邏輯嗎?
太陽花執法過當的警察明明都拍到了,查了好幾個月都查不出來
我就知道他的邏輯就是差別執法、選擇辦案
竊賊闖入~應報警處理
學生靜坐~輕拍肩膀到送醫院
懂?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4-10-27 12:29:00
搞不好死者有黨證 ...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4-10-27 12:32:00
就專制腦袋啊 永遠只希望人民乖乖遵照自己的SOP但是自己執法時可以依情況忽略正當程序
作者: Absioute (千紙鶴 千烈陽)   2014-10-27 12:33:00
我倒覺得是官僚心態
作者: taot917 (每天一點新鮮)   2014-10-27 12:37:00
如果屋主是連勝文呢?小偷可憐嗎?
作者: kgh (恩~~~)   2014-10-27 12:39:00
你有要先思考一下偵查階段的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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