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pIII (私家偵探)》之銘言:
: 日本也有便利商店
: 可是日本的便利商店比台灣精緻有趣多了
: 賣的東西品質又好
: 更何況 各方業者勢力均衡 可以良性競爭
: 台灣則是統一一方獨大
: 明明知道萬惡統一 大家加盟還是第一個想到小7
: 這是什麼原因?
因為其他家太廢
舉例來說:
委託加盟全家 日營業額5萬 算30.5天
毛利2X趴 成本東扣西扣 加上盤損 報廢
一個月賺約14萬 這還沒算人事費 扣掉14萬人事費 根本沒啥賺
一間店至少請7位 一位算低薪19K和大夜25K 一個月少說要14.5萬人事費
這還沒算加盟主要替員工負擔70趴的勞建保費 甚至獎金
店長副店長自己下去卡班 但也只是賺20幾K的工錢
知道的2家加盟主 都是賠錢作在苦撐
說穿了 加盟主就是出加盟金給總公司 給你一個20幾K的工作
只能以慘來形容
※ 編輯: ast2 (180.218.66.29), 10/27/2014 16: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