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2013年7月30日桃園台版藍可兒發生之真實故事

作者: weakhua (hua)   2014-10-28 21:46:49
繼上述文章,詳述事情發展經過如下~
這是在民國102年七月三十日發生在桃園縣蘆竹鄉六福路的案子,
一位少女楊晏綾在早上9:12分回家之後,除了和她媽媽在9:13分通過電話,
之後便消失蹤影,我是這位少女的舅舅,那時正值暑假,
我妹12點多打電話給死者之後再打電話就沒再聯絡上了~
我妹因為心急,下午就請假回去找她,
但整個社區都找過了都沒找到人影,所以在當天晚上23點就去報案。
由警方那邊得知我外甥女手機訊號皆在社區。
而到了隔天102.7.31下午5點,就被警方通知我外甥女的屍體在社區後方草叢。
警方在頂樓發現一只項鍊和鞋印。就被警方初判為疑似墜樓.
但檢警只想往自殺方面去偵辦,因為這樣最容易結案.
但試問一個要自殺的人為何有下面不符合常理的狀態:
1.為何還要右手反握水果刀,戴著耳機聽音樂狀態,甚至穿著高根鞋跳樓
2.樓頂上踩在水管上的鞋印卻是鞋尖朝內.
3.死者大體掉落的方向與圍牆平行,一般來說應為垂直,
因為總樓高也才180多公尺,以自由落體方式計算約為1.9秒就落地
,時間不足以改變方向,而且距離圍牆3.6公尺也過遠,
跳遠金氏世界紀錄也才3.7公尺.
在面對這案子,我真切感覺到司法的黑暗,還是這就是台灣公務人員的心態
,能少一事就一事,我寫這文章除了想說提起大家的共鳴,可以為我外甥女伸冤,
也想告訴大家執法單位依些因循苟且的態度,也請大家保護好身邊的人事物,
因為我們的司法並不會保護人民。
1.一開始警方就想以自殺結案,家屬去找派出所所長時,
還對我們家屬說手腕上有疑似自殺的猶豫性傷口,後來開庭看報告,
並無他所訴傷口,其心態是想要家屬接受自殺結果,便宜結案。
2.從檢察官未到現場勘查,就可以推論案情,對死者衣物也未保留好,
這些可能都是最有力的證據 ,也造成後面破案之難度。
3.法醫對傷痕視而不見,明眼人就可看出的抓痕,
令我質疑的事,是從江國慶案一直錯務百出的法醫,還可以一直在同樣位子上,
他到底造成多少冤案? 法醫說死者背部三道傷痕為墜落撞到冷氣,
可是在案發現場並無冷氣等障礙物,所以這些都是因為法醫
皆無到現場作模擬及不了解案情及現場狀況的推論。
4.法官甚至懷疑我們家屬提供的錄影畫面,完全採信吳姓少年那方律師的說法
(事發當日死者社區內吳姓少年父親謊稱吳姓少年出門到一早到學校上課,
但從我們提供的錄影畫面卻是到下午5:28 吳姓少年才從家中電梯口出現,
後來在少年法庭還找來學長做偽證說當日有到學校,如此明顯事證法官輕意放過,
甚至在判決書上還把我妹前夫的姓名寫成我的姓名,草率行事,可見一般。
5.今日案發的錄影事證是應該由檢察官下令警方蒐集,但是所屬區域警員只回覆
,若我們警方自己調閱會很慢,你們家屬自己先看。結果後來警方說已搜證完畢
,保存所有錄影帶,卻又要求家屬提供備份搜證如果警方已有完整搜證,
為何沒提供給檢察官及法官,讓法官來質疑家屬提供錄影畫面的真實性!
※ 引述《weakhua (hua)》之銘言:
: ※ 引述《weakhua (hua)》之銘言:
: : 在2013年7月30日這個日子是我人生最痛苦也最不能忘的一天
: : 也讓我了解台灣司法的黑暗面 所以想以寫故事方式呈現
: : 讓大眾了解也希望這案件能沉冤得雪
: : 也希望這社會不會因為法官及檢警的因循苟且而一再發生冤案
: : 這一日晚上回到家時,家人說我妹從桃園打電話來說
: : 我最疼愛的外甥女生失蹤了,剛開始覺得她只是出去走走,並不在意
: : 但那天是她外公也就是我爸的生日,怎麼可能不下來找我們慶祝
: : 因她是那麼的愛她的阿公,我才發覺不對勁,
: : 但是她是一個很乖的小孩,所以我們家人狂打她的手機及留line訊息
: : 沒有已讀也都不回,心想事情真的有問題.但因為已經晚上八點多了!
: : 又不熟悉桃園,我們決定先等消息,這是我人生最錯誤的決定
: : 我常在想如果我衝去桃園是不是就來的及救她,現在我的心就不會這麼痛!
: : 等到隔日,依然沒有消息,到下午六點之前,我就跟我妹一直保持聯絡
: : 她說她也報警了,就想說給警察去查,這是我犯的第二個錯!相信警察~
: : 等到六點,我妹打來一邊哭一邊說找到晏綾了!但是已經是冰冷的屍體,
: : 我一直回說,你說什麼!你說什麼!(我快瘋了!怎麼可能!)
: : 我開車回家載家人往桃園,淚水從沒停過,一直想我們疼愛的小晏綾
: : 怎麼可能會發生這樣的事,我打給高雄的妹妹,兩個人哭成一團,
: : 我們的心真的很痛,等到了桃園之後,許多鄰居都給我們耳語,
: : 說她是想不開,從樓頂跳下來,我們在悲痛中也無細想,
: : 這些鄰居的惡行惡狀,我後來也了解到應該是兇手在其中煽動
: : 接下來檢警荒腔走板的辦案方式才更讓我了解台灣司法的黑暗
: : 在102.7.31發現死者遺體當天,檢察官在此案非自然死亡的命案,
: : 並無到現場作勘驗檢查等相關事宜,甚至八月一日在連死者遺留的衣物
: : 及鞋子也都沒警員作保存,由上可見其檢察官草率辦案
: : 其死者衣物為其最主要證,卻可隨意丟棄,到當日下午才匆忙要家屬
: : 去殯儀館廢棄堆中找尋,不只不尊重死者,也對家屬造成二次傷害
: : 發現其可疑的疑點如下:
: : 1.死者遺體,左手反握水果刀,右手也無自殺自殘痕跡.
: : 2.在死者的背部可由肉眼可看出三道人為的抓痕
: : 3.死者的遺體,距離大樓牆面約為三百六十公分且遺體平行牆面等
: 這是我外甥女發生的事,到目前因為檢警及法官的怠惰還未破案
: 之所以稱為台版藍可兒,是因為最後身影也是在住家家中電梯,和美國藍可兒相同
: http://www.setnews.net/News.aspx?PageGroupID=6&NewsID=7775
: 在跟檢警及法官交涉中,接觸到許多法界的黑暗,連有人做偽證,法官都不辦
: 因為資料太多請容許我整理之後,慎重發出,也請大家見諒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