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文未標機密?衛福部:衛生局本就該當密

作者: calvin301301 (七索)   2014-10-31 19:35:45
以這案子來說要構成洩密有以下情況
1.內部公文:內部公文或是還在簽報的公文不能外流
衛福部跟衛生局 應該不算內部吧 所以這選項排除
2.機密公文
EMAIL的主文算機密公文嗎?
EMAIL的附件能算機密公文嗎?
同前面版友分享
"如果是要發密件文給其他機關時,
也是要用牛皮紙袋整個密封,只有在牛皮紙袋封面註明文號。
而這些動作都是要承辦人親自辦理,
整個公文從製作到蓋首長章或機關章都是要親自辦。"
且就重要性及密等來說
機密公文>>一般公文>公務郵件
哪個公務人員會把EMAIL當然機密阿
如果EMAIL的附件 很明顯是機密的情況(附件內容有標示密等)呢?
那就有可能有問題
因為該名公務人員 沒有盡好把關的責任
把上頭的錯誤接著往下傳
我推斷這頂多就行政疏失
問題根源還是在於傳出來的人
通常發生這種情況時 承辦應該要主動聯絡發文者或是請示上級再行判斷
我猜測
該名承辦人有很大的可能把這當作一般的稽核來辦理
所以為了時效性
直接傳真給了廠商並打電話通知 (基本上機關如果傳真或是EMAIL後 都是需要電話通知的
)
才造成了這起事件
但以時間點來說食安已經鬧得很兇
故也不能排除是從上到下 一起洩密就是了
不過 我並不認為會蠢到用傳真+電話的方式來刻意洩密
3.制度上 稽核不該通知廠商
一般來說機關辦理稽核都是會通知廠商的
我不清楚衛生局是不是不能通知廠商
但機率不高
作者: b6byc (oopp)   2014-10-31 19:37:00
接下來看公務員的經驗是不是這樣了.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4-10-31 19:37:00
這種事也可以吵一整天 就一個基層公務員手殘腦也殘阿洩密就依送法辦阿
作者: moocow (void)   2014-10-31 19:38:00
DPP下台!
作者: onetwo01   2014-10-31 19:38:00
就email上寫甚麼就照做、要她先通知就通知、如此而已。
作者: b6byc (oopp)   2014-10-31 19:39:00
有趣的是,該文件無加密,算洩密? 還是自由心證判罪?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4-10-31 19:40:00
我只是覺得很無聊 不過這也算是泛藍的溺水稻草吧
作者: domo307 (domo)   2014-10-31 19:40:00
沒加密不能算洩密沒錯啦...不過承辦疏失是一定有的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4-10-31 19:41:00
最好只是單純手殘腦殘 請不要因為DPP就護航 該辦就辦
作者: domo307 (domo)   2014-10-31 19:41:00
沒人說不該辦吧? 請不要隨便亂跳腳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4-10-31 19:41:00
這件事媒體至少能炒一個星期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4-10-31 19:41:00
加油吧 看KMT能不能把這件事擴大到救選情的浮板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4-10-31 19:42:00
該辦就要辦阿,魏服部跟屏東縣衛生局一起辦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4-10-31 19:42:00
可就一個基層承辦人員腦殘手殘 除非能查出上級指示
作者: b6byc (oopp)   2014-10-31 19:42:00
用啥罪辦? 理所當然罪? 老實說,最多業務過失.
作者: kepf (被寵壞的貓奴)   2014-10-31 19:42:00
我期待k繼續打基層,在打下去綠會贏更大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4-10-31 19:42:00
我這次是投綠 但關於曹啟鴻 DPP中央完全不表意見很糟糕
作者: b6byc (oopp)   2014-10-31 19:43:00
這就是一個很大的漏洞,可以拿來利用.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4-10-31 19:43:00
不過通知公文有時候政府的確發文很隨便..我也常這樣搞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4-10-31 19:43:00
怎麼沒意見,明明有表示要屏縣徹查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4-10-31 19:43:00
DPP不是要口交娃24交代清楚跟屏東縣徹查內鬼了嗎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4-10-31 19:44:00
就被人家撿到一個缺角可以打擊 但實在是沒啥料可延續打
作者: kkjog123 (九九歸一)   2014-10-31 19:44:00
格式再隨便還是公文阿...可以這樣傳出去喔
作者: b6byc (oopp)   2014-10-31 19:44:00
衛福部那邊也要查. 一視同仁.
作者: domo307 (domo)   2014-10-31 19:44:00
不加密就是普通件.......承辦人員懶的話就真的會很隨便
作者: b6byc (oopp)   2014-10-31 19:45:00
不過老實說, 我想最多是業務過失 .... 不然呢?
作者: kepf (被寵壞的貓奴)   2014-10-31 19:45:00
基層作業疏失把人打到滿頭包,不想要公務員票?
作者: kkjog123 (九九歸一)   2014-10-31 19:45:00
再普通也是公文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4-10-31 19:45:00
所以就把承辦人員移送法辦阿 但罪責其實很輕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4-10-31 19:45:00
加密要呈報上級的,不可能那麼草率。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10-31 19:46:00
基本上魏服部問題也很大啦 屏東縣承辦人員也鳥啦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4-10-31 19:46:00
支持徹查所有公務人員阿 拜託狠狠幹一場吧~
作者: kkjog123 (九九歸一)   2014-10-31 19:46:00
疏失??隔天雙十節'放假還有確認有沒有收到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4-10-31 19:46:00
沒加密 有啥罪責?如果有加密文件給廠商才有罪責
作者: igarasiyui (かゆい うま)   2014-10-31 19:46:00
以前面有一篇屏檢寫的 整個都還是他字案 就一堆人高潮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4-10-31 19:46:00
這種就是統計調查格式的公文 很多時候都會這樣隨便傳真
作者: b6byc (oopp)   2014-10-31 19:46:00
衛生局本就該當密<---光這句,衛福部就要有人下台,理所當然?
作者: domo307 (domo)   2014-10-31 19:46:00
公文有分等的 未加密的普通件也許一個股長就能簽核...
作者: kepf (被寵壞的貓奴)   2014-10-31 19:47:00
他有說連假啊又下班前才傳
作者: igarasiyui (かゆい うま)   2014-10-31 19:47:00
寫屏檢
作者: b6byc (oopp)   2014-10-31 19:47:00
理所當然爾? 搞笑啊.
作者: epistemie (1111)   2014-10-31 19:47:00
專業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4-10-31 19:47:00
正常人都會頂新跟衛生部門從上到下套好 有那麼剛好?地檢署還他字案 就知道了 這新聞就導風向穩定689用的那麼剛好就不加密 一連串剛好 正常人都會懷疑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10-31 19:50:00
屏東縣政府都被罵到臭頭了 沒敏感度就滿心想放假出事本來就跑不掉 概括承受
作者: richjf (jeff)   2014-10-31 20:11:00
要檢查前先傳真通知,再打電話確認。難怪檢查都沒問題。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10-31 20:55:00
是要頂新填單 可沒說要把政府手邊有的資訊通通給頂新.....
作者: khanq (khanq)   2014-10-31 21:25:00
還行政疏失勒 貪污就是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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