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不住又想回同性戀新聞了
那些人說 我們把婚姻當兒戲 他們要守護婚姻的傳統價值
好 我們來看看
在異姓婚姻中 婚姻對"某部分人"(在此要強調某部分)來說,
是一個人生必經的里程碑
男生過了30歲會開始亂槍打鳥找老婆、或是進口一個來娶
女生過了30歲會開始不斷下修標準只求自己不要滯銷
是一個搞大別人肚子/被搞大肚子的解決方案(困哈星
我相信如果今天拿著一張匿名問卷去訪問每個結婚的人(當然是異性戀)
問題很簡單:你為什麼結婚?
得到的答案,想必會比上述還要更五花八門許多。
而,
對同性戀來說,同性婚姻對我們的意義,
相較上數的形形色色的理由,
蒐集到的問卷,我想答案你知我知,護家盟也知。
"因為我愛他,我想跟他相守一輩子。"
姑且不論開放同性婚姻明明根本是讓同志守貞而非您娘堂在那邊亂倫人獸性風暴好了
就憑這點
憑什麼 異性婚比同性婚還要神聖?
要說神聖,其實我們根本才是最渴望擁抱婚姻本質的一方!
同性婚一天沒過 我就會繼續爭取我的權益
想要回權益,就自己站出來,戰鬥,爭取。
不管是亂倫或人獸交或是戀童癖都是,
0糧堂不管你們有多喜歡亂倫都是你們家的事,不要再來跟我們掛鉤了拜託。
自己的權益自己爭取,好嗎?
作者:
carnie 2014-11-01 11:09:00異性戀婚姻外遇生子的才噁心=.=
作者: Simposon 2014-11-01 11:12:00
說的超好!!!!!
作者:
fr373969 (Brian)
2014-11-01 11:14:00你說的沒錯 不過現實上很多人更重視實質上的金錢 > 愛情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4-11-01 11:17:00讓同性戀有合法結合的機會 名稱不能叫婚姻 發明另一個名詞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1-01 11:20:00我們也可以為yha設計一個不是人的名詞來指稱他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4-11-01 11:24:00以前日本人娶原住民就是叫「內緣妻」,不是合法的正室。他們也不是「婚姻關係」而是「蕃婦關係」。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4-11-01 11:24:00如果注重的是實際的話 這是一個各退一步的方法 進兩步退一步
作者:
carnie 2014-11-01 11:25:00aids怎麼了樓上
作者:
soria (soria)
2014-11-01 11:25:00是護家盟的自己說異性戀婚姻很神聖,拿出打臉有什麽錯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1-01 11:25:00實質正義不會在歧視性規範下落實,實際其實並不實際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4-11-01 11:25:00一味的攻擊與顛覆 不如先退一步 讓社會看看 這沒什麼不好下一步要推一模一樣 就比較容易
推uka123ily 說什麼各退一步這麼好聽 其實就是歧視
作者:
soria (soria)
2014-11-01 11:26:00誰先舉婚姻的神聖性出來罵人,自己看吧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1-01 11:27:00照yha說的黑人幹嘛爭取民權,依附莊園主不是更容易?
從歧視的中心思想出發 用施捨的態度 就會說出這種言論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1-01 11:28:00莊園主可能當時也是覺得自己對黑人不薄耶
作者:
carnie 2014-11-01 11:30:00現在為什麼出現什麼莊園主 演到哪齣了會不會太快哦linkuangkuan還在嗎 為什麼忽然提aids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4-11-01 11:31:00你講的是人權理想 我講得是實際有用的方法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1-01 11:31:00因為歷史不斷重演,總有群人說這樣就好,幹嘛這樣。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4-11-01 11:32:00先求有 再求好 一味攻擊 什麼事都要別人順著 有那麼容易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1-01 11:32:00黑人的例子就告訴你,推縮只會被軟土深掘。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4-11-01 11:33:00本來沒有 變成有 叫退縮? 黑人也不是一天醒來 就都平等了
作者:
K988 (Fries)
2014-11-01 11:34:00就算台灣不開放同性婚姻 死宅宅還不是沒女朋友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1-01 11:34:00可以做的為什麼先求有?
作者:
carnie 2014-11-01 11:34:00想問yha本身有結婚了嗎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1-01 11:35:00台灣這個推多久了,還在先求有?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4-11-01 11:39:00爬上10尺的房子 是直接跳上去容易 還是一階一階 要有策略方法
yha憑什麼一樣的房子 異性戀搭電梯 同性戀只能爬樓梯?
作者:
lukehong (有æ¤ä¸€èªª)
2014-11-01 11:41:00跌進十尺的淹水坑裡 坑外人還叫你袋住先阿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4-11-01 11:41:00爭取平權只用吼的就行了嘛? 先做簡單的 久了 大眾發現沒什麼
人權是經過數十年上百年的累積 到現在才有的普世價值
作者:
carnie 2014-11-01 11:41:00誰在吼 沒有吧=.=
我只看到一個歧視者在惺惺作態自以清高的角度下指導棋
作者:
carnie 2014-11-01 11:42:00是 一蹴可及
作者:
kioh (NG中~)
2014-11-01 11:43:00因為每次同志婚姻就綁甚麼多元成家,不切割掉真的沒機會過
「等餐廳裡其他白人習慣你們中國人進來吃飯之後 再說嘛」「先求有 在求好 你們點的東西不能叫做餐點 要叫做狗食」
作者:
chben (酷兒雞精)
2014-11-01 11:48:00提了同志婚姻 就會把領養小孩的議題拿出來一起說
作者: roe1986630 (洛小龍) 2014-11-01 11:50:00
所以你就看到人類的自私 台灣別名貪婪之島 鬼島以及人類排除異己 殘酷的天性
作者:
chben (酷兒雞精)
2014-11-01 11:50:00到底是誰把同性婚姻跟其他議題綁在一起的
作者:
ldstar (落日滿秋山)
2014-11-01 11:58:00鬼扯 不重視倫理道德 同志結婚還是一樣會開團P趴娶假老婆
作者: a09116 (我也吞過火(菸)) 2014-11-01 11:58:00
女叫拉 有專版喜歡同性跟重視倫理道德有關係嗎?還是倫理道德有規定只准
作者:
chben (酷兒雞精)
2014-11-01 12:00:00好像被原PO認為是反對同性婚姻的了(冒汗)
作者: a09116 (我也吞過火(菸)) 2014-11-01 12:00:00
戀?
作者:
chben (酷兒雞精)
2014-11-01 12:02:00不知到現在社會裡是異性戀比較亂還是同性戀吼一樣都是倫理道德 憑什麼就只准異性戀結婚 ?異性戀結婚後亂搞得也一堆呀 (哈欠)
作者:
ldstar (落日滿秋山)
2014-11-01 12:03:00你去計算平均甲甲性伴侶人數 和正常人性伴侶人數 就知道
開放同志婚姻為啥gay還要去娶假老婆? 這啥神邏輯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4-11-01 12:06:00戰力好高 與妳同在
不就是一些比較溫順的gay被異性戀押著去娶假老婆的嗎
作者:
chben (酷兒雞精)
2014-11-01 12:06:00那你怎麼不去統計一下會打小孩的異性戀跟同性戀的比例
作者:
chben (酷兒雞精)
2014-11-01 12:07:00光你說的"正常人的比例" 我就可以說你根本就是歧視同性戀就不是正常人嗎? 知道性伴侶的人數比然後呢?
作者:
MTMTKJ (很賭爛用立馬這個詞的人)
2014-11-01 12:08:00淺移默畫.... 潛移默化 潛 二聲潛 音同前 潛移默"化"
作者:
chben (酷兒雞精)
2014-11-01 12:09:00性伴侶的人數跟所謂的婚姻有關係嗎?我因為跟20跟男人 或女人上過床 所以我就不能夠走入婚姻 ?
照這邏輯 像大叔我比較帥 交過比較多女朋友 就不能結婚了身為已結婚的異性戀 在這議題上我也不會說「我們正常人」因為這就imply了「你們是不正常」的這種歧視意味
作者:
chben (酷兒雞精)
2014-11-01 12:14:00我說的是ldstar.....
作者: grandwar 2014-11-01 12:30:00
兩者其實是一樣的 因此該譴責的是對婚姻的不忠 不是婚姻的那兩人性別是啥
作者:
ginwer (巾吻)
2014-11-01 12:31:00請查一下法律上婚姻的定義好嗎?
作者:
kai09 (/ω\)
2014-11-01 12:57:00推這篇,讓我重新思考異性戀是否有必要為了結婚而結婚
作者:
tokko 2014-11-01 13:16:00噓原po對名稱的看法 「婚」這個字原本就是在說男女嫁娶之事同性結合本就是另一型式 就算是外國 也有很多是用「伴侶」之類的其他名詞 用原住民學校用其它名稱的說法 扣歧視的帽子 根本是不能相類比的兩件事
作者:
tokko 2014-11-01 13:28:00原本是要求在法律上代理、繼承之類的權力 現在要求對一切已存在事物的重定義 就是因為這樣 所以才會有人反對改變定義而反對改變定義與反對爭取權力 又被混為一談 要製造敵人比製造朋友簡單多了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4-11-01 13:52:00語言就是約定俗成的東西 沒有什麼原本怎樣現在就不能怎樣的道理 而且婚姻跟伴侶二者指涉的內涵不一樣吧 如果國外同性結合一樣用marriage 對應台灣用婚姻有什麼不對嗎?
作者:
AWEQR (OLKOP)
2014-11-01 14:02:00我支持人與人相愛 但不支持領養小孩
作者: thecatofstar (小萌) 2014-11-01 14:05:00
固步自封只是自取滅亡,人類就是一直求新求變才會有現在的成就跟文明,別再守著中國五千年的腐文化而不知進取了
作者:
theash (阿蓋)
2014-11-01 14:17:00戰力與邏輯都十足強大,我支持妳"領養小孩"的議題,憑什麼由你我來反對呢?覺得不要再一直替小孩出聲了委由負責單位評估家庭是否適合照顧孩童是個比較可行的做法
作者:
tokko 2014-11-01 14:20:00時 要求大眾改變? 現在這種做法 就如要求大家以後「男性」要用「♀」這符號一樣 完全不管名詞原本的歷史與文化意涵
作者:
theash (阿蓋)
2014-11-01 14:21:00但是我真的覺得未評估就段論稍嫌偏頗與失禮
作者:
tokko 2014-11-01 14:21:00而婚姻與伴侶的指涉 是法律權力的問題 婚姻權力=伴侶權力但婚姻→異性結合≠伴侶→同性結合 英、德就是這個系統如果你要稱結合為結婚 那是個人自由 但要法律定夫妻=伴侶這就不見得會得到多數人支持 因為這是就不管用語的約定俗成
作者:
theash (阿蓋)
2014-11-01 14:23:00稱謂倒是其次吧,如果你介意的只是稱呼方式,我在意的是有些人口口聲聲說願意"開放"次等的權利與掛名...為何是次等呢? 漏字,我在意的是同等效力
作者:
theash (阿蓋)
2014-11-01 14:28:00那個,現在是部分人士在阻擋其法律效力生效...稱謂根本就只是個藉口不是嗎?
作者:
RJsKB 2014-11-01 14:32:00加油!
作者:
tokko 2014-11-01 14:32:00如果真的只是要權力 那只要推一套平行法案就行 那什麼要硬重定義「婚」? 如果當別人問 只會回答「別再守著中國五千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4-11-01 14:33:00婚姻指的是受到法律認證的關係一種契約或形式 伴侶是指對象
作者:
tokko 2014-11-01 14:33:00年的腐文化」 那這不是種自以為是的傲慢 約定俗成去哪了?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4-11-01 14:37:00要相提並論也是「伴侶」跟「夫妻」
作者:
tokko 2014-11-01 14:38:00為什麼伴侶不是「法律認證的關係」? 伴侶可以是準婚姻的你會覺得伴侶不是 是因為伴侶盟推的「伴侶」效力不是準婚姻
那你就去罵吧,就淪為互相叫罵,同性戀被貶低是錯,你貶低異性戀也是錯,你覺得別人做錯你就錯得理直氣壯?
作者:
tokko 2014-11-01 14:42:00現在是法律會卡 主要還是伴侶盟用送審成式別有用心 不然若是單純是同性戀的法律權力 恐怕早就過立法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