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nteree (enter)》之銘言:
: 228的兇手大家都知道是國民黨那些人
: 請問國民黨道歉了嗎? 賠償了嗎?
: 可以把國民黨當初得來的不義之財,現今的黨產拿出來賠償嗎?
: 幹你娘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黨產什麼時候交出來? 操!!
其實李登輝代國民黨道歉了,也賠償了
但問題點不在這裏,因為這是很糟糕的處理方式
轉型正義不可能只是道歉、賠錢就了事的
兇手在哪裡?還是不知道
如果兇手之名由國民黨一起承擔
那它是不是該解散,把當初搶來的黨產歸還國家?
用人民的納稅錢來賠償家屬
意思是它自己幹下的殺人罪由全民買單?
只是我們也沒那個立場要求當時的受難家屬拒領
另外補一個228的觀察點
斗六有位醫生陳竄地(1907-1986)
以他當時的角色而言,是必死無疑
曾領導民兵,提供槍枝
判決書誣陷陳竄地是「台灣民主自治同盟首領」
可是陳竄地被捕之後竟然能夠舉家遷往台北行醫(由保安長期監視)
他有五位親戚因為他而被判處死刑,但本人卻得以不死
陳儀深因此推測是陳竄地的同鄉謝東閔(半山)的保釋發揮作用
以上可見《濁水溪畔二二八》一書
一個半山如果可以決定228要人的生死
那不就印證了吳濁流在《台灣連翹》說的,是半山出賣了台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