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陳為廷丟鞋案開庭 爭取無罪、「還我球鞋

作者: kipi91718 (正港台灣人)   2014-11-25 16:35:52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陳為廷丟鞋案開庭 爭取無罪、「還我球鞋」
3.完整新聞內文:
2014-11-25 16:04
〔本報訊〕陳為廷在苗栗縣大埔事件時,對前往弔唁張藥房老闆張森文的苗栗縣長劉政鴻
丟鞋砸頭,被檢方依妨害公務、妨害名譽等罪嫌起訴,一審判定陳為廷處一萬元罰金,球
鞋沒收;陳和檢方分別提上訴,今天在台中高分院開庭,陳堅持自己無罪,將上訴到底,
希望法官判無罪,並將他的球鞋還來。
陳為廷也在臉書上表示「剛開完二審準備庭。下次庭期12/25,剛好是劉政鴻卸任首日。
我們向庭上要求傳喚他出庭面對。轉型正義,就是這樣一步一步走出來。劉政鴻,不出來
面對,別想躺著補選立委!」
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林飛帆及捍苗青成員王曰舒、吳宏銘、陳光軒、傅偉哲與守護大
埔巡守隊長林一方等7人,因不滿苗栗縣政府強拆大埔案,涉及去年「816守護苗栗音樂晚
會」蛋襲縣政府並砸傷張姓刑警,及「914公民不服從集會」在苗栗縣政府外牆張貼傳喚
縣長通知書等案,被檢方依妨害公務、傷害、公然侮辱及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罪嫌起訴。
另外,陳為廷因大埔張藥房老闆張森文去年9月18日自殺身亡,當晚劉政鴻前往張家弔唁
慰問,陳向劉政鴻丟鞋砸頭,也被依妨害公務等罪起訴。
一審僅就陳為廷丟鞋案判處一萬元罰金,球鞋沒收,其餘皆判無罪。律師團及檢察官皆不
服上訴,今天在台中高分院開庭,由律師團和當事人召開記者會,高喊「抗暴無罪、縣長
道歉」口號。陳為廷認為,當時張家已拉下鐵門拒絕劉政鴻進入,劉仍強行進入,行為已
經構成「妨害喪禮罪」。他堅持無罪上訴到底,希望法官判無罪,並還他球鞋。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166262
5.備註:馬英九 還我牛! Ver2.0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4-11-25 16:36:00
他應該穿一隻球鞋出庭的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4-11-25 16:36:00
那魏揚要不要也爭取無罪,「還我橘子」阿?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4-11-25 16:36:00
連戰說:台灣的總統,有什麼了不起 人人得而誅之!
作者: lingsk (塵俗過隙)   2014-11-25 16:37:00
第246條 對於壇廟、寺觀、教堂、墳墓或公眾紀念處所,
作者: ironkyoater (黑天使)   2014-11-25 16:37:00
其實沒辦判無罪就算了拉~球鞋我相信也貴不到哪裡去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4-11-25 16:37:00
他說他那個鞋應該滿臭的
作者: newjackle (一羽)   2014-11-25 16:38:00
要鞋法官罪加一等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4-11-25 16:38:00
妨害喪禮罪是啥XD
作者: SHIU0315 (SHIU)   2014-11-25 16:38:00
馬英九 還我牛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4-11-25 16:38:00
不是叫別人不要上訴他 結果自己都上訴?
作者: fricca (fricca)   2014-11-25 16:38:00
妨礙喪禮???????
作者: lingsk (塵俗過隙)   2014-11-25 16:38:00
刑法246
作者: rabbit83035 (遠野妖怪前綫)   2014-11-25 16:39:00
人人得兒豬隻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11-25 16:40:00
台灣真的很多神奇的罪名呢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11-25 16:41:00
法官都幹人家球鞋 鍵盤 到底要幹嘛拉XDDD
作者: fxabo (好喝)   2014-11-25 16:41:00
妨礙喪禮罪XDDD
作者: truegod000 (我是原住民)   2014-11-25 16:44:00
為廷的鞋有屬性附加 超臭
作者: SuperUp (( ̄▽ ̄#)﹏﹏)   2014-11-25 16:45:00
強闖私人住宅 還公務咧
作者: chataulait (牛奶貓)   2014-11-25 16:45:00
不潔的鞋子
作者: drigo   2014-11-25 16:45:00
這則判決的法官理由已打臉所謂的「妨害喪禮罪」
作者: x007 (叉胖的7號)   2014-11-25 16:46:00
喪禮?
作者: taot917 (每天一點新鮮)   2014-11-25 16:47:00
鞋太臭,屬不潔物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4-11-25 16:47:00
自由時報
作者: stussy (三重福山雅治)   2014-11-25 16:51:00
鞋子肥呀肥~些茲飛呀飛~揪壤鞋子肥呀飛~
作者: ws44052000 (狗子)   2014-11-25 16:58:00
送ㄎㄨㄞˉ~~~
作者: wuklean   2014-11-25 17:11:00
0分 構成要件不該當 請去找你那國師重修
作者: BIGNOSER (精銳肥宅)   2014-11-25 17:14:00
講 妨礙祭禮罪 感覺比較文言啦XDD不過這法條也太冷門了
作者: jokebbs (bbs://)   2014-11-25 17:21:00
狗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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