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高關懷生回校被拒 市警局少年隊長不平
3.完整新聞內文:
臉書留言痛批 致電也不買帳
〔自由時報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新北市警局少年隊長吳俊輝日前在臉書留言,批評新
北市某國中因高關懷學生吸菸吃檳榔,竟召轄區警察將學生「由學校搭警車帶往派出所」
,事後學生欲返回學校,遭學務主任和生教組長拒絕,要他回家,即使吳俊輝致電學校,
校方依舊不買帳。吳俊輝說,學生的受教權是法律賦予的,校方不應拒學生於校門外,是
對「有教無類」教育精神最大的諷刺。
校方:要學生先回家冷靜一下
校方事後表示,當天學校舉辦校慶,「阿華」嚴重違反校規,且態度不佳,所以學務人員
要「阿華」先請假回家冷靜一下,並非要他以後不要再來學校上課。
吳俊輝說,少年隊處理過不少高關懷青少年的案件,每個個案背後都有不足為外人道的故
事,有些故事著實令他吃驚,想問:「孩子,你是怎麼熬過來的?」其中有七、八個高關
懷個案,他花了不少心血和他們建立交情,希望能彌補學校與家庭功能的不足,孩子願意
聽他的話,從暴力傾向到懂得節制脾氣,就是有進步、有希望,及時懸崖勒馬、不要誤入
歧途。
吳俊輝日前接到其中一個國中生「阿華」來電告知,因為在校內抽菸吃檳榔被學務主任抓
到,雙方發生爭執,校方通知派出所員警把阿華帶走,吳俊輝把「阿華」罵一頓,並交代
員警要「阿華」離開派出所回學校,沒想到「阿華」想進校門時,被學務主任和生教組長
擋在門外,說「今天是校慶,已經為你『請假』了,不要再進校園」,「阿華」打電話給
吳俊輝,並把電話交給學務主任,學務主任及生教組長也不爽「阿華」口氣不佳,還找少
年隊撐腰,仍然要阿華回家。
吳俊輝說,學生具有憲法賦予的受教權,學校憑什麼將學生拒於門外,學生上課時間在外
遊蕩,萬一發生意外誰該負責。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ws.yahoo.com/高關懷生回校被拒-市警局少年隊長不平-004109158.html
http://goo.gl/e8G1cz
5.備註:
講這麼好聽?如果這些問題學生回學校當天又鬧事 你警察要負責嗎?
還是跟恐龍法官一樣 不是我家死人就隨便判3年?
憑甚麼混蛋裝乖一下就要變大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