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rocus (哪來的)》之銘言:
: 47%股市大戶 綜所稅不到2.5萬
: 〔記者邱柏勝/台北報導〕證所稅「大戶條款」暫緩三年實施,
: 許多大戶仍不滿意,認為應全面廢除。不過,根據財政部統計,
: 去年出售股票金額逾十億元的大戶,竟有四十七%僅繳納綜所稅
: 二.五萬元以下,是財政部長張盛和口中的「專業投資人」。
: 可能嗎 賣股10億所得淨額不到52萬
: 張盛和指出,去年出售股票金額十億元以上的大戶共八一○人,
: 其中四十七%適用綜所稅五%稅率或零稅率,一年繳稅僅二.五
: 萬元以下。換言之,這四十七%大戶一年可賣出十億元的股票,
: 財力驚人,但所得淨額(所得總額減除扣除額及免稅額)竟低於
: 五十二萬元。
假設大立光2330元 一年成交平均價大約在這裡好了
我們來算算
假設有人一天買進賣出大立光2張
一天賣出金額466萬
假設一年240交易日
那一年賣出金額就超過11億了
這種人根本不是大戶
這種人也不一定賺錢
所以要這種人繳證券交易所得稅 不一定有
但是10億賣出的門檻 就是叫人家不要成交太多喔
就是在壓制成交量 就會使得證交稅大減
財政部果然腦殘
至於大戶要怎麼課稅
有更好的辦法
但不是從股市下手
: 另外,去年出售股票逾十億元的大戶中,更有五.六%未達課稅
: 標準,意即一毛所得稅都不用繳。相較之下,月薪廿二K(二萬
: 二)的低薪族,若加計一個月的年終獎金,年所得為廿八.六萬
: 元,扣掉免稅額與扣除額(廿七.二萬)後,還得繳稅七百元。
: 公平嗎 領22K加年終還得繳稅700元
: 張盛和說,大戶一直強調台灣要課證交稅及證所稅,稅負太重,
: 但國外也有同時課徵證交稅與證所稅的情況,尤其專業投資人要
: 另外課稅。他認為,大戶有能力聘請專業人士操盤,也比較能夠
: 從股市獲利,訂定大戶條款是為了基本的租稅公平。
: 至於大戶認為歸戶就會被查稅,張盛和則說,這是大戶「故意」
: 誤解,未來將針對每年出售金額十億元以上的大戶發單,「假設
: 是十億一千萬元,就設算所得後課一萬元的稅」;如果沒賺這麼
: 多或賠錢,可選擇核實申報,「他們都是專業投資人,一定有記
: 帳」,核實申報不複雜,也不會是問題。
: 4.完整新聞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840055
: 馬囧:不管你們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