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wsh0000 (慶仔)》之銘言:
: 先說
: 我贊成同性婚姻
: 身邊有許多同性戀者我也都給予祝福
: 因為我認為兩個人互相喜歡他們要在一起
: 到底有什麼不可以?
: 但是正因為如此
: 產生一個問題我想不通想請教
: 如果今天我愛上了我的妹妹
: 那我為什麼不能跟他結婚?
: 同性戀者互相喜歡而結婚 我與我妹妹也相互喜歡能不能結婚?
: 同性戀者不會有近親繁殖問題 我與我妹妹都去結紮那能不能結婚?
: 只是想理性討論
: 謝謝!!
反對兄妹婚姻,是不是歧視?
說得很好阿!
推文一堆反對、謾罵,要原PO自己去爭取,不然就說滑坡理論,
連討論都不給討論,是不是歧視?
但,同樣的標準,同志婚姻要討論,要公投,就說違反基本人權,就說是歧視?
這不是兩套標準,什麼才是兩套標準?莫非是肛肛理論?
我個人主張,不論同志婚姻、廢除死刑,通通公投,綁2016大選,相對多數決定。
少數服從多數,公民自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