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沈伯洋FB:犯罪是不是私德?

作者: vega790205 (vega )   2014-12-27 19:02:57
※ 引述《nono4814 (德輝)》之銘言:
: 沈律師太扯了
: 之前 柯P失言 打著歧視女性口號 要幫柯P上課
: 只會在fb抱怨 台北市長都很爛 勉強只能選馮
: 現在為廷襲胸 護航成這樣
: 把鄉民的嘴泡推文全部打成性騷擾
: 看清學運過後這群小丑了
他想表達的是
襲胸應該被歸類在猥褻不是性騷擾
(這是法律問題)<=什麼樣的犯罪行為判什麼罪
私德不檢點跟政治才能沒啥關係
大家都把社會的性別不正義忽略掉
(這個是什麼我也不懂)
大家都把護航跟提出問題所在當成同一類人
有點無言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4-12-27 19:05:00
所以性騷擾只是私德問題 不是法律問題?那要性騷擾防治法幹嘛?那WEGO也是私德問題就不應一直被拿出來酸 反而是全真教是法律問題 應該被檢討呀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12-27 19:08:00
故意賣弄一堆術語拐彎抹角的修飾隱藏,背後真正的動機是什麼?性騷擾與性別不平等?如果性騷擾要性別平等的話那是不是摸完女的之後也要摸一下男的?我知道他想講因為不尊重對方(性別不平等?)所以產生侵犯行為如果題目是性騷擾行為該如何評價的行法題目你這樣寫
作者: noneed2argue (ha)   2014-12-27 19:11:00
回你最後一點 沈有舉例:"社會對於女性貶低的氛圍...可以讓「硬了」「想幹」等等修辭被正當化"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12-27 19:12:00
閱卷老師會給高分那就厲害了,他的專長在刑法卻故意逃避刑法上面的分析,跑去扯什麼性別不平等這種社會學名詞?不覺得很奇怪嗎?還是怕說萬一用刑法一分析下去大概
作者: noneed2argue (ha)   2014-12-27 19:13:00
另外沈這篇只是用比較婉轉的話來寫 但其實從頭倒尾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12-27 19:13:00
就GG了?事實上也是,waiting這是在刑法上算嚴重侵害法益的
作者: noneed2argue (ha)   2014-12-27 19:14:00
也都在批評陳為廷
作者: nono4814 (牛牛牛)   2014-12-27 19:25:00
新時代的轉型正義 私底下是個襲胸犯 私德不影響為廷政治能力 看到這段我就火了 為廷沒私德根本自廢武功沈撲碼別打些五四三的屁話 扯到黨國教育勒
作者: nugundam (對小白講理沒用的)   2014-12-27 19:29:00
我以為撲馬說的很明白了,看來不白話直罵就是在護航陳了
作者: nono4814 (牛牛牛)   2014-12-27 19:31:00
把性騷擾歸類是社會氛圍 你們真是一絕
作者: bt187231   2014-12-27 19:32:00
社會氛圍哪有《正當化》這些詞彙?
作者: nono4814 (牛牛牛)   2014-12-27 19:35:00
硬要把為廷wego 各打幾大板 說一樣可惡 不塊是護廷的有為廷護航 難怪WEGO割不掉 雙重標準還有臉割WEGO
作者: noneed2argue (ha)   2014-12-27 19:39:00
唉 八卦表特版晃久了 就會知道"那些詞彙多常出現而且文意中的正當化不是指那些詞彙是正當的而是指"使用"那些詞彙的人覺得是OK得沒問題的
作者: nono4814 (牛牛牛)   2014-12-27 19:43:00
為廷襲胸硬要牽拖鄉民的嘴砲推文就是了
作者: noneed2argue (ha)   2014-12-27 19:44:00
另針對通姦 沈有新文章可參考 http://ppt.cc/v71k
作者: nono4814 (牛牛牛)   2014-12-27 19:44:00
鄉民跟為廷一樣壞壞 ...可連的鄉民 學運神殞落還被帶賽
作者: noneed2argue (ha)   2014-12-27 19:45:00
最好是啦 沈明明有說偷襲胸部是犯法的 但鄉民嘴炮又犯法不犯法
作者: nono4814 (牛牛牛)   2014-12-27 19:48:00
照撲馬說法不都是性騷擾? 跟外遇一樣 都是社會氛圍的性
作者: noneed2argue (ha)   2014-12-27 19:48:00
只是還是得正視這些詞彙也可能造成女方不舒服的感覺
作者: noneed2argue (ha)   2014-12-27 19:50:00
不是 沈是就"性別不正義、不平等"這點 陳和wego都沒有認知 光就這點上兩人是一樣的 但通姦畢竟沒有侵犯身體自主和性的保護利益我不是護航 只是想指出你對沈文可能有誤解的地方偷襲胸部 是法律定義的性騷擾 是很可能被懲罰的
作者: nono4814 (牛牛牛)   2014-12-27 19:53:00
沈就是雙重標準 沒啥好說的了 我看他恨不得護廷吧
作者: noneed2argue (ha)   2014-12-27 19:53:00
我是解讀成 偷襲胸部的嚴重性高於嘴炮很多很多
作者: nono4814 (牛牛牛)   2014-12-27 19:54:00
真是可悲 當初還想給柯p上課 還想跟我們鄉民上課
作者: noneed2argue (ha)   2014-12-27 19:54:00
但不能忽視這樣的嘴炮也會造成女生不舒服的感覺!!!!我是覺得你如果覺得沈都在護航 你忽略沈整篇文章其也在委婉的用語下 重重地批評了陳為廷然後他FB開放大家都能留言 如果你真的想了解他這文
作者: nono4814 (牛牛牛)   2014-12-27 19:55:00
罵柯p直接罵 對襲胸的好夥伴還要暗暗的罵
作者: noneed2argue (ha)   2014-12-27 19:56:00
到底在寫啥 真正的意思為何 歡迎你去他FB討論
作者: nono4814 (牛牛牛)   2014-12-27 19:56:00
沈伯洋 要不要寫篇護航WEGO的??? 我才相信他真得罵為廷
作者: nono4814 (牛牛牛)   2014-12-27 20:00:00
笑死人寫一堆文字 不就在牽拖 護廷好律師 學運好拍檔
作者: noneed2argue (ha)   2014-12-27 20:01:00
拜託你 不要再一直給沈什麼稱號 如果真想要理性討論直接去他的FB留言 ^^
作者: nono4814 (牛牛牛)   2014-12-27 20:02:00
對有立場的學運人士 理性討論???
作者: noneed2argue (ha)   2014-12-27 20:02:00
你現在不對他貼上既定立場的標籤了嘛你對他也有既定立場了阿 所以你覺得你的發言真是理性討論????????????
作者: nono4814 (牛牛牛)   2014-12-27 20:03:00
一路看他的FB 雙重標準大家都看在眼裡
作者: noneed2argue (ha)   2014-12-27 20:04:00
最好是啦 他幫014判決護航的可兇了
作者: nono4814 (牛牛牛)   2014-12-27 20:04:00
跟這些咬文嚼字的法律人理性討論 我讀不多書 光是雙重標準 你就解釋不出來了
作者: noneed2argue (ha)   2014-12-27 20:05:00
我就說了 你一直貼他是"護廷律師" "學運拍擋""咬文嚼字的法律人" 你不也是在看他的文章時直接先帶入特定的角度嗎?
作者: nono4814 (牛牛牛)   2014-12-27 20:12:00
你當沈伯洋很客觀? 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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