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3ch (啥利破特)》之銘言:
: ※ 引述《tedpc (cpdet)》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民報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林佳龍批BRT不能通話 胡志強:開車可以講電話嗎?
: 我突然覺得老胡會搞出一個「完全沒有行控功能的行控中心」沒什麼好意外了
: 因為他很顯然
: 根‧本‧不‧知‧道‧行‧控‧中‧心‧是‧什‧麼!
: 與線上駕駛員通話,絕對只是行控中心最基本的功能
: 臺鐵、高鐵,以及北高兩市的捷運系統
: 只要有「行控中心」的運輸設施都做得到,臺中BRT是惟一的例外。
: 如果BRT的行控中心連通話的功能都沒有,那絕對只是公車而已
: 這是鄭捷案發生時,北捷行控中心與該列車司機員和江子翠站長的通話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604/410322/
: 可以聽到他們在協調列車該不該開,這個動作就是列車調度、就是行車控制
: 這則是臺鐵 http://youtu.be/2QVThTLOgAY?t=34s
: 老胡講那種話,只顯現出他真的完全不知道什麼是BRT和行控中心而已
胡前市長說得沒錯,BRT只是 Bus Rapid Transit,
因為軌道車輛與機動車輛的路權優先差異與道路鋪設位置,
讓BRT 的行駛風險高於MRT 。
而公車不是軌道車輛,是機動車輛,
要即時處理行駛車道或相鄰車道的突發狀況。
但開車時講電話或與鄰座聊天很容易分心,
所以公車司機不能一邊開車一邊講電話。
看到底下回文的發言,只能說你們把軌道車輛與機動車輛混為一談。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0 條
駕駛人駕駛汽車,除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
通指揮人員之指揮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操作或觀看娛樂性顯示設備。
二、禁止操作行車輔助顯示設備。
三、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
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
警備車、消防車及救護車之駕駛人,依法執行任務所必要或其他法令許可
者,得不受前項第三款之限制。
至於某些人說行駛平面道路的公車可以加裝無線電 ,
或拿日本名古屋BRT 來嘲笑台中BRT 的人,
都應該先修法,你們能想出比較好的方法嗎?
就像柯市長說的,批評時應該提出修正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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