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kanelovejin (KyoJ)》之銘言:
: 原來後媽不是媽!
: 第一次發這樣的文章、如果發錯,請告知!謝謝!
:
前一陣子因為外婆過世,所以請了喪假。遞了訃聞給公司,卻被公司說,因母親欄位的名字跟過世的外婆名字不同所以不能請喪假。我說,外婆是外公再娶的。結果公司卻叫我要提出"扶養證明"。後來我去申請了外公的戶籍謄本(全家人的都在上面),交給公司後卻又被打回。只因為"無法證明我母親與外婆的親子關係"。後來同事提醒,叫我打電話去勞工局詢問,結果一樣很扯,勞工局也說我這樣不能請假! 只因為我媽媽的母親欄位不是現在這位外婆的名字ˋ提出的正名沒辦法證明我外婆跟我媽有親子關係。原來台灣還有這樣的規定存在,原來沒有改母親欄,後來的
: 媽媽就不算媽媽? 或許現在說改正我媽的母親欄位改成過世外婆的名字,但重點是都這麼久沒有,就因為這樣要改而不是讓人覺得抹煞原生家庭?且又像是在喪家傷口上撒了鹽巴?我活了這麼大,真的是第一次聽到這樣的事情....最後也只能改成請事假....。
: 寫這些,是想讓大家知道,沒想到台灣還有這樣的一個規定存在....。活了這麼大,第一次聽到如此扯到不能再扯的事情....
你外公娶的繼婆對你媽媽來說
在親等上屬於姻親
而非養父母
非配偶父母的姻親依法來說是沒有假的
但是實務上
大部分的公司看到訃聞上你的稱謂是孝孫 孝外孫的時候就會給假
也就是說你媽媽會列在孝女
並不會要求額外提出其他的證明
當然如果訃聞上你啥輩分都沒有
自然也就不會准假
作者: FATDUDU (Giroro) 2014-12-29 17:48:00
推這篇
作者:
ECZEMA (加油!)
2014-12-29 17:48:00公司的問題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
2014-12-29 17:49:00公司大多認血統 血統不純不給假 就乖乖認了吧
作者:
whitefox (å…«åè¬å®šå˜å®…ç”·)
2014-12-29 17:50:00公家才會這麼GY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12-29 17:52:00公司哪邊有問題了 假若今天外公跳出來一個小三辦喪 難道公司也要給假嗎? 當然是只讓有親屬關係才給假阿
作者:
joe750 (潛到溺水)
2014-12-29 17:54:00我們公司都拿訃聞請
作者: lazo (臘肉) 2014-12-29 17:55:00
公司依法辦理沒錯阿,吱吱們別再理盲又濫情了。
作者:
kgh (恩~~~)
2014-12-29 17:55:00一般是名字要寫上去吧 不是會問要寫哪些人嗎
作者: weitom (就是愛可樂) 2014-12-29 17:56:00
規定是 訃聞 不是有無關係~~~~
作者:
kgh (恩~~~)
2014-12-29 17:56:00我不懂最原po的意思耶..是母親有列孝女 然後公司還去確認嗎?
所以我懷疑是訃聞上沒寫親屬關係,拿身分證要硬凹假呀
作者:
kgh (恩~~~)
2014-12-29 17:57:00公司一般都是看訃聞上面有沒有你的名字而已吧...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4-12-29 18:04:00勿忘督割
作者: wanyi40 2014-12-29 19:22:00
公司這樣也沒什麼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