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BBC中文網
2.完整新聞標題:
中國72家央企負責人正式實施降薪並公開薪酬
3.完整新聞內文:
從2015年1月1日起,中國中央企業負責人的薪酬制度改革正式實施,首批72家央企負責
人降薪,當中包括中石油和中石化。據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消息,包括中石油、中石化、
中國移動等組織部門任命負責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鐵路等19家企業,在1月1日
起成為改革方案涉及的首批72家企業。
據悉,改革實施後,這些央企負責人的總收入將不超過其企業在職員工平均工資的8倍,
且央企高管負責人須公開薪酬。指引這次改革措施的《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
方案》於2014年11月公布,從2015年開始實施。方案公布時,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副部長邱小平曾告訴新華社:「與現行政策相比,改革後多數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
水平將會下降,有的下降幅度還會比較大。」此前央企負責人與在職員工的年薪差距達到
12倍,據稱改革後差距將縮小到8倍以內。
方案所指的央企負責人,即中央企業中由中央管理的負責人,包括由國務院代表國家履行
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企業中,由中央管理的企業董事長、黨委書記(黨組書
記)、總經理(總裁、行長等)、監事長(監事會主席)以及其他副職負責人。
在中國,央企負責人往往具有雙重身份,即既是企業職業經理人,又是行政級別較高的國
家公務員,因此既有高管薪酬,也享受高官待遇。據中國媒體報道稱,2013年中國滬深上
市公司主要負責人平均年薪為人民幣76.3萬元(約12.3萬美元),薪酬水平是同期滬深上
市公司主要負責人的2-3倍,與職工薪酬差距達到12倍。
據稱,改革後的央企高管薪酬結構從基本年薪加績效改為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加任期激勵
收入。央廣網引述央企內部人士分析,指負責人基本年薪根據上年度72家在職員工平均工
資的兩倍確定,績效年薪不超過基本年薪兩倍,而任期激勵收則不超過年薪總數的30%,
總計年收入將不超過職員工平均年薪的8倍。
此外,報道還稱,改革實施後,上市公司企業老總須嚴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公開薪酬,意
味著央企高管負責人薪酬「不再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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