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軍方認罪 馬公空難恐生國賠

作者: saveme (hihi)   2015-01-06 08:13:48
※ 引述《Divya (Divya)》之銘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101/36301375
: 軍方認罪 馬公空難恐生國賠
: 飛安會12月26日公布復興航空馬公空難事實資料報告,立即引發罹難者家屬質疑,指民航
: 局將失事責任推給2位死亡的機師,根本不負責任。本刊調查,澎湖地檢署取得高雄近場
: 塔台督導李俊賢與馬公機場空軍高勤官荊元武的通話紀錄,確認荊在約10分鐘的通話中,
: 拒絕2架民航機從由北向南的02跑道儀降進場,導致一連串差錯、釀成空難,近日可能以
: 瀆職及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荊元武。
: 協助調查的資深機師不禁控訴:「這是一起官僚殺人,卻把責任推給機師的悲劇。」
我看很多回覆的都在說順逆風的問題是不是適合降落跑道,
但很多人都沒看報導裡面寫得很清楚的一點,
http://ppt.cc/6eLz
另外題的一點是塔台並未將氣象資訊通報給航機
http://sparc.nfu.edu.tw/~luwenchi/NAVI/ATMP.pdf
飛航管理程序(ATMP)
3. 如果使用跑道被認為不適合起降,飛航組員可能會請求使用另一跑道,如果情況允
許,應依其許可。
b. 除非另有「使用跑道程序」,當風速為 5 浬或以上時,應使用與風向一致之跑道。當
風速低於 5 浬時可使用「靜風跑道」。除非有下列情形時,可使用另一條跑道:
2. 駕駛員請求。
又不是恐怖攻擊,只是單純飛機進場降落而已,
擁有最後決定權的應該是駕駛員,
而非航管人員,
否則ATMP SOP裡面不會寫駕駛員擁有一些決定權利,
因為再怎麼樣,
飛飛機的不是航管人員,
而是駕駛員,
最後結果如何要負責的一定是駕駛員.
而航管人員應該在最快的時間善盡告知的義務,
提供最佳的方式或是航管人員所知最新的狀況給駕駛員了解,
而非去與駕駛員爭執或是命令應照其航管人員意思去執行.
而航管人員事後確實就是在躲避這個責任,
以上這幾點說把不適合降落順逆風的問題合理化航管人員的判斷,
明顯忽略最後決定權的歸屬,
且未在最短時間內善盡告知義務,給駕駛員做判斷,
這已經凸顯軍方人員習慣以上而下命令方式決定事情,
事後又推卸責任,更令人厭惡,
完全不注重事實程序的SOP,
這就好像柯P講的,
做事情不照事實程序來,
不然就是沒有一套SOP,
出錯了又不承認四處找理由推卸責任.
這種心態,
做甚麼事情,
GGYY一堆.
作者: ilric (雪!!!)   2015-01-06 08:25:00
真知道危險機師也不敢飛吧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5-01-06 08:49:00
推這篇,軍方自作主張,出事就龜起來
作者: iincho (世界的盡頭)   2015-01-06 09:05:00
專版的機師意見可不是這樣說的..不管怎麼講直接原因就是過了MDA沒看到跑到沒拉平重飛
作者: cosmo2256 (號暱稱)   2015-01-06 09:52:00
會訂定i大說的程序就是因為前面因素變動大不易掌握,所以只要遵照拉起的規則 就不會有事 結果沒尊照規定卻還要去翻前面有甚麼瑕疵 是啦 那就好像一個人寒流來了 不穿衣服感冒 去怪氣象局怎麼只有報到10度而當天氣溫卻是九度 或是怪這期感冒疫苗怎麼沒有效事情如果這樣討論下去 誰敢做疫苗 誰敢報氣象
作者: richjf (jeff)   2015-01-06 10:03:00
高雄氣爆也是一堆說中油8686的
作者: summerleaves (內湖全聯先生)   2015-01-06 10:20:00
本文中肯,但不排除航管被空軍氣象婊的可能。這個案子裡,跑道主導權跟氣象觀測,都在空軍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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