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為給子女好生活」 女警A公款1300萬

作者: DarkoMilicic (洨米粒)   2015-01-10 06:17:27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為給子女好生活」 女警A公款1300萬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年01月09日13:16
新北市樹林警分局女警蔡文娟8年前任職警局出納期間,因炒股慘賠,3年內竟作假帳詐領
警局同仁各類公款高達1300萬元,後因警局起疑準備查帳,蔡女才認錯繳出50萬元宣稱有
還錢誠意,最高法院今依貪污罪判蔡女10年徒刑,另依偽造文書罪判刑7個月,得易科罰
金21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51歲蔡女事發後已離職,2007年她擔任新北市樹林警分局出納期間,利用製作
支出傳票與原始憑證職權,將警局同仁團體存款單與薪資存款單送交資訊室製作電磁紀錄
以便交給銀行撥款時,把受款帳戶竄改成自己與丈夫等人的帳戶,再銷毀假資料並盜刻銀
行行員與分局長等主管印章重新列印正確資料掩飾。
後因警局新任會計主任2010年10月接獲多名警員反映入帳金額與時間有異,懷疑蔡女搞鬼
準備查帳,蔡女見無法自圓其說才認錯,自稱在育幼院長大,希望給小孩更好生活,A錢
並非用於自己享樂,並先繳回50萬元表達誠意。但檢警查出蔡女是因炒股慘賠,3年間挖
東牆補西牆挪用超過1300萬元,包括警局水電費、官警喪葬補助、生育補助、加菜金或破
案獎金共39類公款,甚至警員被銀行強制扣薪都挪用。
蔡女認為符合自首條件,不服一、二審仍被重判,上訴請求減刑,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已敘
明蔡女不符合自首條件,並考量她始終認罪,現又身罹重病,量刑已經極端從輕,何況蔡
女仍有1200多萬元沒還清,今駁回蔡女上訴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0rz.tw/ufuFV
5.備註:
沒被拖去槍斃 是有黨證逆? 人民保母A錢耶 還不服被重判喔 人渣到了極限
作者: RNADNA (核酸)   2015-01-10 06:18:00
女權快出來幫腔阿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1-10 06:21:00
結果剩下1200萬要小孩來還
作者: yangdemi (楊小帕)   2015-01-10 06:23:00
被人發現還叫作符合自首條件?那叫投案吧
作者: bonela (Chen Wei 薇)   2015-01-10 06:23:00
三寶不意外阿 看那副A錢的嘴臉
作者: www770511   2015-01-10 06:24:00
抄阿扁的 沒創意
作者: Obama19 (^_^)   2015-01-10 06:24:00
什麼重病阿 應該是報應
作者: costello (重返榮光)   2015-01-10 06:25:00
貪污1300萬 判10年定讞 然後3323=8300萬 判7年 上訴中鬼島司法 有高級黨證可自動減刑 10 年以上吧 我猜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5-01-10 06:25:00
好強喔
作者: monismile (古今多少事)   2015-01-10 06:26:00
1200萬可以移民哪國有卦嗎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5-01-10 06:27:00
這種事情好像不分行業挺常見的;所住的大樓,去年底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5-01-10 06:27:00
一個小小女警就A這麼多 更不用說KMT到底A了多少
作者: arcc   2015-01-10 06:30:00
屁拉要給自己花的吧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5-01-10 06:30:00
這種事情看起來在社會上真是見怪不怪了
作者: ray0910   2015-01-10 06:35:00
014表示法院錢還我沒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1-10 06:39:00
3年貪1300萬 也是不簡單
作者: pal1231 (御龜神)   2015-01-10 06:42:00
死好
作者: DomainT (DomainT)   2015-01-10 06:43:00
為什麼這叫自首?哇靠....應該說,為什麼她會認為這是自首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1-10 06:45:00
推託之詞
作者: mraznice (mraz(馬滋))   2015-01-10 07:12:00
幹你娘的垃圾 繳稅養垃圾
作者: top1683 (我魯 故我在)   2015-01-10 07:16:00
幹 死一死吧 爛女人 死破嘛 欠人幹 垃圾
作者: BF109Pilot (德軍王牌飛行員)   2015-01-10 07:27:00
這種貪污的 之後會有退休俸嗎?? 還是炒掉???
作者: stella323 (kk)   2015-01-10 07:28:00
50萬 是好像給糖吃不要吵喔
作者: apple7433922 (業餘漂)   2015-01-10 07:31:00
幹垃圾三寶
作者: sa87a16   2015-01-10 07:38:00
快出來罵臺灣人,保證爽退,別說我沒教妳
作者: reil (REIL)   2015-01-10 08:24:00
我想魏應充也是為給子女好生活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5-01-10 08:32:00
你是出納還女警...小孩如果物質生活不OK...妳要檢討警早期還有水電減免+你老公也有工作...看不出窮到要貪的點
作者: CHERRYCOLA (櫻桃可樂)   2015-01-10 08:40:00
這種人還不能咒她快死 不然貪污掛呆帳的錢又是大家出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見)   2015-01-10 09:05:00
真的是標準貪污
作者: Hans14 (沉默反對派)   2015-01-10 09:33:00
過那麼久才被發現
作者: sy4826951 (星空孤影)   2015-01-10 09:52:00
剩下還的出來才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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