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新聞很奇怪
看圖和影片都知道,闖紅燈的機車,並沒有撞到剛起步的機車
而是剛起步的機車,車頭撞到闖紅燈的機車車身
雖然他是闖紅燈,錯在先,但是說他撞上人,似乎有失公道
譬如你騎車在路上,後面有人擦撞到你車屁股
你看了一下你的車子沒怎樣,他也沒怎樣,正常來說就騎走了,這很常發生吧
但後面的卻可以說你騎車撞他後肇事逃逸,這也不太合理
※ 引述《KENT5566 (牽手護肥宅)》之銘言:
: ETTODAY 撞人肇逃被攔下 機車女:我發生這種小車禍都不會追究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119/453196.htm
: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 基隆一名20歲邱姓女騎士16日上午8點多闖紅燈撞倒一名30歲簡姓女騎士,沒有停下查看
: ,反而加速離開現場,過程全被旁邊一名員警看見,沒想到邱女被攔下後竟說,被撞的人
: 沒有很嚴重,而且「自己以前發生這種『小車禍』也都不會追究」,對肇事逃逸毫無悔意
: 。
: 監視器畫面拍下肇事的邱女行經光明路與自治街口時,速度飛快地闖紅燈,撞上剛剛起步
: 的簡姓女騎士,害她連人帶車摔出去,在地上滾了一圈才站起來,雙手擦傷滿是鮮血,但
: 邱女沒有停下,反而直接離開。當時一名也在路口停等紅燈的員警目睹一切,趕緊騎著警
: 用機車追上去。
: 邱女被警方攔下後表示,因為趕著去上班,而且「覺得被撞的人沒有很嚴重」,所以直接
: 離開現場,還說自己以前發生這種「小車禍」,對方沒停下來她也都沒有追究,毫無悔意
: 的態度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至於被撞的簡女幸好只有手腳擦傷,送醫治療後已
: 無大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