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肉搜到了! 打街友屁孩臉書

作者: loser999 (.......)   2015-01-21 12:39:24
老實說,打街友是很有犯罪頭腦的做法,
你下手不要太重,就只會是傷害罪,
而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的!
所以要這位街友願意提告,警察才能夠處理,
但大部分街友都是弱勢,被打了也不願意或者不知道告人,
而且就算他真的去提告,因為沒錢吃飯,或者怕被報復,
也很容易就無條件和解,或者收個幾百塊了事,
最後這些人還是無法受到應有的制裁。
這問題其實已經存在很久了,
不爽就去把街友打得頭破血流,然後連警察都無可奈何,
所以就算人肉出來了,也很難用法律給他教訓,
只能期待「惡人自有惡人磨」了......
p.s.
小弟只是講講因果報應論點,絕無任何煽動犯罪之意圖,
請各位大大氣憤歸氣憤,不要想動用私刑處理。
※ 引述《richshen (哇哈哈)》之銘言:
: 剛剛非常義憤填膺的打到中和安平派出所去
: 阿Sir:你好
: 我:ㄟ...你們昨天那兩個打人的有處理嗎
: 阿sir:這部分我們有在調查了
: 我:阿網路不是都有人找出來是誰打的了
: 阿sir:ㄜ..有 這部分我們有在偵辦了 細節部分我們就不便透漏
:
作者: kuninaka   2014-01-21 12:39:00
無腦透了
作者: Green5566 (Green5566)   2015-01-21 12:40:00
他拿棒子打人也是傷害喔??
作者: edsen124578 (小豪)   2015-01-21 12:41:00
基隆人搞出來的,我對故鄉感到慚愧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5-01-21 12:41:00
去死吧
作者: harkk2001 (大豬頭祝妳幸福)   2015-01-21 12:42:00
放心啦,就算提告不和解,刑法上也是緩刑啦如果未成年更
作者: sugizo0 (臺灣魯蛇)   2015-01-21 12:42:00
你的下手不要太重很有問題 也有可能變殺人未遂
作者: sugizo0 (臺灣魯蛇)   2015-01-21 12:43:00
例如:拿刀械
作者: asuak456 (戲如人生)   2015-01-21 12:45:00
沒喔你知不知道用安全帽往你腦袋砸一直砸拼命砸會死人?如果知道有可能會把人打死你還一直做就可以判斷你有意圖我K你1~2拳就停了,就是傷害,拿安全帽往你頭上砸不停你求饒,我還不停手,是不是有可能把你砸死,那就是意圖
作者: harkk2001 (大豬頭祝妳幸福)   2015-01-21 12:48:00
被打的也要看檢察官怒不怒用277起訴或271,刑26未遂
作者: asuak456 (戲如人生)   2015-01-21 12:49:00
致人於死,今天遊民幸運沒被打中要害沒死,就屬未遂
作者: harkk2001 (大豬頭祝妳幸福)   2015-01-21 12:49:00
如何證明屁孩想致人於死將是量刑重點
作者: asuak456 (戲如人生)   2015-01-21 12:50:00
只是在台灣,全看法官檢察官自由心證...
作者: kkb702564 (神野)   2015-01-21 12:50:00
不能認同太多 拿安全帽對著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人家猛尻
作者: harkk2001 (大豬頭祝妳幸福)   2015-01-21 12:51:00
但前提要是屁孩未成年,一樣過爽爽
作者: kkb702564 (神野)   2015-01-21 12:51:00
不會致殘致死 這你敢信?! 一個不小心就掰了啊
作者: asuak456 (戲如人生)   2015-01-21 12:51:00
自欺欺人在罵誰?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5-01-21 12:52:00
老人一個跌倒都會死了 何況拿安全帽尻
作者: harkk2001 (大豬頭祝妳幸福)   2015-01-21 12:53:00
277有條款致重傷害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比傷人致死重
作者: asuak456 (戲如人生)   2015-01-21 12:54:00
loser999請問你自欺欺人在罵誰?
作者: harkk2001 (大豬頭祝妳幸福)   2015-01-21 12:54:00
如何證明重傷,科科~~~ 我想很多醫生會幫忙
作者: forgotidgirl (偽。澤口靖子)   2015-01-21 12:54:00
十天內被狠打兩次!被害人不會心生恐懼?辦不了就找朱!這種法理論,第一噓就給你
作者: asuak456 (戲如人生)   2015-01-21 13:00:00
loser999我再請問一次,你說自欺欺人四個字是在罵誰?
作者: sugizo0 (臺灣魯蛇)   2015-01-21 13:02:00
自欺欺人是罵人? 嗯,過度解讀了吧...原PO從影片看來是傷害機會很大,我是指出其他可能性
作者: HiJun (痞子夜歡)   2015-01-21 13:03:00
罵人未遂
作者: carlos1029 (仙草)   2015-01-21 13:08:00
在四號公園歐打老遊民的兩個小屁孩,已經抓回安平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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