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彌勒認為
找個日藥X舖的藥師出來說
明明就賣很貴
還強調日本跟台灣藥的大不同
其實只差了一個局部麻醉劑
廣告上有搶烈性暗示的交交軟膏
那不是局麻嗎
哪有犯法的疑慮
我其實不相信那是藥師的說法
應該是記者扭曲吧
還有如果貪便宜
不爽不要買
我介紹你們這些貪小便宜的人一種藥
強力施美藥膏
有局麻也止癢
一條如果超過15塊
就把藥丟在藥師(有可能只是藥助)臉上
叫他貪商
幹麻又要買日本藥又要罵
這不是犯賤這是什麼
理性 勿戰
※ 引述《lxxlxx (HONDA CB1100)》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三立新聞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