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整理:
1、從右上角2015.01.16的遠雄收訖章 得知郝是從趙那邊拿到的 兩邊自有默契不言可喻
2、該文是曾任巨蛋甄審委員的楊忠和體育局長在2015.01.15發的 之後馬上辭 加深楊參與
其中的嫌疑 而該甄審委員會第八次會議轉彎 及監院報告有委員不明資金匯入 都不利
楊 柯的用人程序要更小心 前市府都可能是大小門神
3、郝原本放圖 不是放錯圖 是為佐證他內文所寫 表示他任內沒有不作處置 但楊涉其中
公文內容自然可以 為他辯護 本應該是去年九月就該作的事 拖了四個月後 卸任了
才"補發"說應有處置並發文 欲蓋彌彰
4、既然郝趙楊一直在會商 趙去見柯 是被精心安排的 只是要劃事件停損點
你說我偷存公文 理應挖去雙眼 不然有何證據?
小人… … 我只是 假設…… BBS 上假設一下… 犯了哪條法律?
※ 引述《chu3 (天真的致命傷)》之銘言:
: 哦!有人發現不對了
: 郝不是卸任了,怎麼還會有公文?(搬回家?)很多資料連柯P都說不知道在哪裡,連議
: 員也還拿不到耶!這樣不會有問題嗎
: 郝好像把臉書圖片拿掉了,沒關係,我有備份
: http://i.imgur.com/DUjFYJt.jpg
: http://i.imgur.com/YZSQBio.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