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 http://blog.yam.com/chinchinwu08/article/7542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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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恩因為牙齒在一年多以前,門牙因為摔倒受傷,所以要一直持續追蹤當中,可是最近
孩子喊著牙齒會有點痛,每次刷牙刷到受傷的部位,就會做出痛苦的表情,日前帶,孩子
去林口長庚
兒童牙科,照了x光才知道,受傷的門牙牙根已經被吸收了所以受傷的門牙已經保不住了
,必須要拔掉。
還在孩子的幼兒園旁邊有一家麟翔牙科診所,院長是鼎鼎有名的王敦正醫師,王敦正醫師
是北醫的教授,早在十幾年前我住在中部的姐姐,要當時正讀台大研究所的我,帶她到慶
城街的麟翔牙科診所,來找王敦正醫師幫她的女兒植牙。十幾年後,再度踏入這個診所我
百感交集,因為姐姐不在了。
又得知王敦正醫師因為260元的健保費,被健保局濫訴而纏訟了三年。所幸一審二審的法
官都還王院長一個公道,無罪定讞。只是看到一位好醫生這樣被遭踏了三年而身心憔悴,
十分不捨。等看完牙齒一定要好好研究一下這些判決,深深覺得國家公權力的檢察官在起
訴別人前,應該考量比例原則及社會經驗法則。如果是A了260萬被起訴還比較說的過去,
結果是260元,起訴兩個好醫師,說句難聽的,A260元連隔壁的日本料理店都吃不起,
A260元要幹嘛?
岔題了,三歲的曉恩乖乖在診療椅上躺下來,王院長看了一會兒,比著曉恩的嘴唇說:「
你們看孩子的嘴唇,因為鼻子不好,所以長期用口呼吸,所以影響顎骨生長,我建議你們
要去給矯正科醫生看,儘早改正她的behavior。
後來他馬上幫我們打電話給他的得意門生邱瑋光醫師,矯正專科,幫我們跟他說明了大致
狀況。現在的我們,帶著孩子驅車前往天母,尋求邱瑋光醫師的意見。這讓我想起,我的
爸媽也是這樣對我的,在我小時候,就帶著我遍尋良醫。
到天母了,上診所看醫生了。
☆八卦就是,我小學最要好的同學,他的哥哥剛好就叫這個名字